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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上海证券市场上股票买卖的三次高潮(二) 作者:朱荫贵

[日期:2006-10-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二、从上海三次股票买卖高潮看中国早期证券市场

在对上海这三次股票买卖高潮的概况进行回顾后,人们很自然会产生这样的一些疑问,即:1880年代时中国的股票证券市场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头,可这种势头为什么没有能够延续下来呢?从那时民间就有了自发产生的现代证券交易所的雏形组织,何以直到半个世纪后的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才在上海出现正式的证券交易所?在这半个世纪中,上海出现的这三次股票买卖高潮时间都不长,彼此间有如三个孤立存在的事件,而且存在的时间一次比一次短,这是为什么?等等。很明显,要对这些问题作出有说服力的答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站在不同的立场,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会得出各种不同的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股票在近代中国的出现,是股份制这种现代企业组织方式在中国出现后的产物,是与中国几千年延续下来的独资和合伙组织企业的方式不同的新事物。把独资和合伙与股份制相比,可以认为,前者是手工业时代的产物,后者是机器大工业时代的产物,是市场经济和信用制度有了相应发展高度后的产物。它的规模以及在社会中涉及的范围和层面不仅远远超过旧式的中国企业,而且需要有一套市场经济规则与之相配套。但是,近代中国却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外来侵略势力的冲击和压迫,使得股份制企业和股票的出现更多的带有一种“移植”的色彩。这固然是由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所处的国际环境决定的,可是它在中国出现后,是否能够顺利的成长和发展,则主要看中国社会是否能为之顺利扎根和生长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从这个角度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严重影响和制约其发展的因素,至少存在于下述三个方面:

1、民间积极与政府消极 分析上海三次股票买卖高潮,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民间对股票、股份公司这些中国历史上并无传统的东西接受很快,从1872年第一家通过发行股票集资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开始,到1882年出现第一次股票买卖高潮,为时不过十年。就在这十年中,仅以股份公司形式组织成立的新型企业,就已发展到几十家。而且出现了抢购股票,“千百人争购之,以得股为幸”的现象。还出现了代客中介买卖股票,具有某些现代证券交易所特点的专业公司--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在此后抢购橡胶股票和1921年交易所股票的热潮中,虽然抱有投机心理的人很多,却依然可以看到有很多的民众投入,这虽然与中国丰厚的历史积淀和悠久的经商传统分不开,但也至少说明,中国民间蕴藏着建立市场经济的极大积极性和巨大能量,关键在于如何对这种能量进行引导和如何使之发展逐步规范。但是,与民间相比,当时中国的清朝政府却十分落后和愚昧无知。就在民间出现创办股份公司高潮的时候,清朝政府既没有制订颁布证券交易所法、公司法和商法,也没有成立主管工商企业的机构,进而发展新式企业建立近代国民经济体系的总体构想。清朝政府除以南、北洋大臣出面审查新式企业的开办申请外,对股票证券行业的买卖和流通,既无规章制度的制订,也无保护政策。民间对股票的买卖,是在完全没有证券交易法规保护和自发自由状态下的活动。但是,证券市场和其赖于存在的市场经济体系,如要得到健康的发展,却需要有更广大的社会环境的配合,在这种改变社会环境的工作中,政府发挥的作用是别的任何力量都无法替代的。一般说来,在社会的转折时期,一个有效率的、成功的政府应该在形成社会资本、制订法律和调整社会结构等等方面,对国民经济进行积极的引导和配合。尤其是象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国家,在从传统经济向近代经济转化的过程中,面临着从资金一直到价值观念的种种问题。这时候,政府制订什么政策,采取什么措施,鼓励什么,保护什么,对经济发展的进程尤其是某些部门经济的发展必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乃至于决定性的作用。正是在这些方面,清朝政府远远不够称职,与同期的日本明治政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例如,明治十一年(1878)5月,明治政府在国家大局初定,民间远未出现中国那样的买卖股票高潮的情况下,就制订和公布了证券交易所法,随后在同年的6月和8月,又促成东京和大阪的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开业。此后,随着金融、产业和税收政策法规等等的逐步健全,证券市场也得到了逐步的发展和完善。日本政府在摆脱封建制度束缚,迅速发展成为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过程中显示出来的作用,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也明显的显示了出来。与此相比,中国政府显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2、外国势力的影响 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国家,这种状况决定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成长将在一种非正常的社会条件下进行。事实确实也如此,例如,在中国的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前,上海早已有了欧美商人开办的西商证券交易所和日本人开办的日商取引所(即证券交易所),在一个主权完整的国家里,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另外,还有数量众多的外国银行。在中国的金融领域中,1897年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家新式银行,到1920年代时,银行的数目虽然有所增长,但在中国金融和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还相当有限。在此期间,中国金融市场上主要承担国内资金融通和汇划业务的机构,还是中国传统的金融组织--钱庄和票号。但是,这些旧式金融组织特别是钱庄却具有明显的三个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弱点,即a、本身资力薄弱,但却不知道吸收小额存款对金融企业的重要性,没有吸收小额存款的业务。b、不注意资本积累,每年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没有提取公积金以增加资本的任何规定。c、只进行信用放款,不进行抵押贷款。因此,自十九世纪中叶外国银行进入中国以后,便得以利用自身雄厚的资金和中国旧式金融组织的弱点,通过向中国钱庄和票号的贷款即“拆款”活动,逐步控制了中国通商口岸的金融市场并进而对内地金融市场进行控制。

1883和1910年上海出现的两次金融风潮,是导致上海第一和第二次股票买卖高潮失败的根本原因。在这两次金融风潮中,外国银行采取的方法基本都一样,就是当市面形势不稳或银根紧张之时,突然停止向钱庄的贷款活动并抽回所贷的款项,产生的直接后果是钱庄和商号因资金周转失灵而破产倒闭。1883年的金融风潮,是使南北市钱庄从年初的七十八家到年终只剩下十家,南北市行号栈铺受拖累闭歇不下三四百家 的一次大型金融风潮,造成这次金融风潮的原因虽然不止一种,但直接和“最主要的原因是全部外国资本退出香港和上海的中国钱庄。近年外国资本借放钱庄的总数,平均随时都有二百万两。中国商人在这里(香港)投机地产,在你那里(上海)投机矿务企业失败之后,接着这一批资本撤出,这就足够解释生意的一蹶不振了”。 这是1883年10月29日怡和洋行香港经理写给怡和洋行上海经理信函中的一段话,这段话和1910年上海橡胶股票风潮发生期间《时报》刊载的“各庄所欠外国银行拆票,自六月望日至七月初旬凡半月间固无日不在迫索中” 的记载,均足以说明外国金融势力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强大影响和干预力,这种干预对处于幼弱期的中国证券事业来说,其具有的破坏力自是不言自明。至于象上文提到的外国租界对滥设的交易所提供便利,成为投机事业庇护所,客观上助长交易所投机热迅速升温的做法,则与助纣为虐有何二样?

当然,外国势力对中国近代金融市场及早期证券市场的影响,决非仅限于上述这些,但就是这几点,对于幼弱的中国早期证券市场来说,其影响也就足够致命的了。

3、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 影响中国早期证券市场发展的原因,除上述两点之外,金融机构特别是钱庄的投机行为,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在1880和1910年的股票买卖高潮中,我们都可以看到钱庄调动大批资金,甚至向外国银行贷款进而套购股票进行投机的记载。 在购买股票方面,钱庄与个人相比是大户,特别是资力雄厚的钱庄,购买股票数目往往以几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白银计。这些钱“大抵皆钱庄汇划之银,平时存放与人有收回之日,一入各公司股份,永无可提之日矣”。 在1880年代股票买卖高潮中,各钱庄购买股票“忽然搁起银数百万两”,而在1910年的橡胶股票风潮中,仅正元钱庄一家,如上所述,“收购该项股票即达三、四百万两之巨”。钱庄购买股票之目的,是“原冀得股之后,股票骤涨,即行出脱”,是为投机而购。但是,这种金融机构的投机,对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的秩序必然会造成大的冲击。在中国证券行业尚处于初期阶段时,消极作用更是明显,一旦投机失败,彼此牵连,不仅会导致大批钱庄倒闭,造成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也会使证券行业陷于灭顶之灾。1880和1910年两次股票买卖高潮中大批钱庄破产倒闭和对证券行业带来的消极影响,已是明显的事实。1921年的交易所股票投机活动之所以延续时间不长即告结束,对社会经济生活没有造成很大的危害,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上海钱业公会和银行公会采取了抵制措施。他们不仅联合向北京农商部拍发电文,请求纠正交易所滥设的现象,而且钱庄除自身不投资进行交易所股票投机外,钱业公会还于1921年9月底召集上海各钱庄开会,作出禁止钱庄从业员参与交易所股票投机的决定:“自阴历十月份起,凡同业各庄,无论经理伙友,皆不准入交易所作投机生涯,并互相查察,以杜后患。如有查出私做情事,经公众开会筹议处分”。在钱庄带头采取抵制措施之后,“继则全部金融界洞察危情,不敢放做,于是向之可以投机股票为借现之运用者,今则告贷无门矣。”而“投机家之资金既运用不灵,于是黑暗内容,一时尽露,公众亦裹足不前”,因而“投机事业遂一落万丈”。

近代上海证券市场上三次股票买卖高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就是影响上海和中国早期证券市场发展的因素。在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时,我们可以看到,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传统封建政府的愚昧落后,外来侵略势力的干扰掠夺,以及旧式金融机构和民间的投机等等纠结在一起,显示着中国迈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是一条艰难而又曲折的道路。(全文完)


出处:《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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