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中规定,使用邮票是用户交付邮件资费的合法形式之一,除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已批准停止使用的以外,用户在交寄信件(包括国内和国际的信函、明信片、邮简,以及国内约投挂号信函)、印刷品、国内普通包裹、国际小包、国际包裹时均可选择使用邮票交付资费,各邮政营业网点照常收寄,不得拒收、不得限制用户使用邮票交付资费,不得要求用户必须使用本网点出售的邮票。邮政企业与用户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邮政资费支付方式的除外。
同时,对用户交寄自贴邮票的包裹邮件或者批量交寄贴票信函,邮政营业网点应认真验视邮票真伪。经确认是假邮票的不予收寄;对当场不能确定真伪的,可以办理收寄手续,邮件照发前途,但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用户交寄贴票邮件时,邮票须粘贴在邮件封面或规定位置上。粘贴的邮票必须使用营业日戳盖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