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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投诉后不满意 可以申诉了(成都商报)

[日期:2008-01-04]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杨潇 [字体: ]

  花高价加急的快件,延迟三四天还没送到;价值数千元的贵重物品在托运过程中粉碎,快递公司一分不赔……这些事如在投诉以后并未得到快递公司满意的答复,你现在可以提起申诉了。昨日,四川省邮政管理局透露,国家邮政局即将出台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今年上半年就可能将向社会公布实施。

  据了解,现行的管理办法中消费者遇到问题时,一般是通过邮政公众服务部来处理问题。如果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一般就只有通过消协来进行协调。

  “公众服务部就相当于一审判决,而新成立的消费者申诉中心就相当于终审判决”,四川省邮政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昨天简单概括了新成立部门的职能。该工作人员透露,还没接到国家邮政局的正式通知,目前在做一些前期的筹备工作。

  “在本月底,我们会开设自己的网站,到时还会有固定的电话号码公布,以便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国家邮政局一位郭姓工作人员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出意外,今年上半年应该就可以向社会公布实施了”。

  根据公布出来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适用的范围是消费者对邮政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发生不满的民事争议,邮政业经营者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的30个工作日(国际业务60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或者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的结果不满意的,消费者都可提起申诉。

  据悉,此次成立的申诉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全国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邮政业务、快递业务、集邮市场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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