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邮政局审批”原来是假的!
本报讯 记者许悦、实习生薛熳熳报道:“生肖邮票再创升值佳话”、“××一票难求”、“××邮票面市就地升值市民争相抢购”……近段时间这类集邮票品广告在媒体大量出现,有的还冠上“经国家邮政局审批”、“经国家邮政部门批准”的名义大肆宣传,但事实上却是将盖销使用过的邮票清洗油墨戳记、拼补粘贴和刮涂换底整理
根据有关法规,国家邮政局已经取消了对集邮品制作的行政审批,自2004年7月1日之后从未审批或限量发行过任何集邮品。但是翻开近段时间的报纸,却有大量的集邮品广告宣称“经国家邮政局审批”、“经国家邮政部门批准”、“国家邮政主管部门限量发行”。
经鉴定,这些宣称具有“珍品”、“奇品”的收藏价值以及投资回报、升值的邮票,有的是将盖销使用过的邮票清洗油墨戳记、拼补粘贴和刮涂换底整理后,按新邮票出售,以次充好;有的是以金银或立体浮雕邮票形式,擅自仿印或伪造国家明令通告禁止发行的邮票,制假售假。
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邮政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今后集邮品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做宣传,不得在广告中发布有关集邮品以及邮票价格升值预测和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
通知还禁止发布5种集邮票品的广告:伪造、变造的邮资凭证;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1949年10月1日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集邮票品;未经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仿印仿制邮票图案制品;属于走私进口的其他国家(地区)发行的邮票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