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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投递要让集邮者放心(集邮报)

[日期:2007-10-10] 来源:集邮报   作者:剑雅 [字体: ]

    邮政,是集邮之母。不仅集邮活动的衍生和发展离不开邮政,而且每个集邮者的收集行为和邮友之间的交往,也都与邮政密切相关。正因为这样,集邮者对邮政服务质量的关注度和敏感度,比一般用邮者更高。在此,仅就邮政通信的最后一道环节——邮件投递发点议论。   

 

话,要从拙著“寄”到了废品店说起。近日,收到江西新建县邮友邹小亮的来信,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的朋友在当地废品店发现我的《集邮求真》精装本,从该书扉页的题签看出,是我几个月前寄赠给他的。信中建议我“如是挂号寄的书,可以查查,追究邮政的责任”。说实话,我确信寄书时名址书写无误,但是否用了挂号,记不清了。就算没用挂号,按平刷邮寄,也不该有如此“下场”。   

 

无独有偶。就在收到邹小亮来信的第二天,又遇怪事:我从信箱取出一封写有马佑璋名址的明信片,而我打电话告诉老马时,我也有一封来信被误投到他家了。我和老马住得近,信址在同一投递区,平日信函又都多,也许增加了误投的几率,但这并不能成为误投的理由。   

 

邮件投递,是邮政局(所)将进口邮件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投交给收件人的过程,是邮政全网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按址投递”是《邮政法》所规定的邮件投递的主要方式。相关邮政法规对投递标准、投递质量和时限以及投递深度都有相应的要求。《邮政法》第六条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这是对邮政服务的普遍要求。当然,《邮政法》对挂号邮件、保价邮件和其它给据邮件丢失、损毁规定了赔偿或者补救的措施,而对于普通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则不负赔偿责任。但不负赔偿责任不等于可以不负责任。邮件投递质量的好差,直接影响邮政信誉和邮政业务的发展。   

 

戴定国先生曾在国内集邮报刊上发表了《对我国集邮服务与集邮宣传的意见和期盼》一文,介绍美国集邮服务和集邮宣传的成功经验,在集邮界引起一定反响。我还曾在南京的一份晚报上读到作家刘雁先生写的题为《放心邮政》一文,他在文中写道:在美国一年期间,“依我个人及我认识的所有朋友的经历,一年内我先后寄出约50张付账的支票,张张平安到达……很多看上去极其重要的东西,美国人都是一纸平信送达,且万无一失”。我未去过美国,倘若美国邮政的邮件投递果真如其所述,就的确值得钦慕和借鉴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诚哉斯言!祈望我国邮政服务不断改进,邮件投递精确无误,让与邮结缘、常年与邮打交道且崇尚快乐集邮的邮友们在用邮时放一百二十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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