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0日,是令亿万华夏子孙永远难以忘怀的日子,继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后,澳门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为纪念澳门回归祖国,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行了三组贵金属纪念币和一套流通纪念币。除此之外,国内一些商业银行也纷纷发行了各自的“澳门回归纪念卡”。这其中,北京市商业银行发行的“京卡澳门回归纪念卡”,可谓是这些“纪念卡”中的佼佼者。
“京卡澳门回归纪念卡”是北京市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和“京卡”发行一周年而发行的,集使用和收藏功能于一体的储值性借记卡。它的发行对象为个人,凡持有效身份证件的申请人,均可以申领此卡。该卡仅限以现金购买,不得以转账或支票方式购买。“京卡澳门回归纪念卡”以套为单位,限量发行10万套,四枚组成一套,其每套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其中面值为760元(四枚卡的面值分别为180元、180元、200元和200元),工本费40元。此卡只限在指定的特约商户使用(共六家:长安商场、双安商场、翠微大厦、城乡华懋商厦、麒麟大厦和燕莎友谊商城),有效期为1年(1999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不得取现,不计付利息,使用时一次性消费,不设找赎。待有效期满后,该卡自动失效,卡内剩余资金不得继续使用和提现。
“京卡澳门回归纪念卡”的画面设计精美大方,四枚卡拼凑在一起,构成了一朵淡雅的荷花图。那么,北京市商业银行为什么要选择荷花作为“纪念卡”的图案呢?在《京卡澳门回归纪念卡使用说明》中,作了诗一般的解释:“荷花/香远益清/亭亭静直/素称‘荷花福地’的澳门/如一朵/纯美的荷花/静卧水面/澳门人民向往/荷花的高洁清丽/更向往/能给予荷花般祥和安泰的/祖国怀抱/花好月圆/万众同欢呼/百花齐放的祖国/热烈欢迎澳门的回归/值澳门回归之际/为表达喜悦之情/北京市商业银行特发行澳门回归纪念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