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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认定悄然试行

[日期:2007-09-06]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07年09月05日 19: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记者任芳、刘琳)中国证监会已在法律规定基础上,借鉴发达市场经验,针对目前市场情况,制定了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已在业内试行一段时间。

  根据证监会5日公布的信息,《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对内幕人的认定作了细化,补充了内幕人、内幕信息的范围,对当然内幕人、法定内幕人、规定内幕人和其他途径获取内幕信息者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

  《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将一些典型的操纵手法,如虚假申报、抢先交易、蛊惑交易、特定交易、尾市交易操纵等行为纳入了认定范围。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指出,这两个《办法》的试行,对调查、认定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证券稽查干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用以指导实践,使调查、认定工作更准确、严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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