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买卖流通人民币收藏合集违法

[日期:2011-05-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1年05月02日 08:45 北京商报

  近日,普通版人民币在游资的炒作下,身价暴涨数百倍。市场出现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第三、四、五套人民币收藏版合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且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目前,第四、五套人民币仍属于流通货币,对此进行买卖属于违法行为。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此类违法行为是利用消费者对人民币收藏品缺乏了解,通过夸大宣传、虚假炒作抬高普通人民币价值,真正的收藏价值却很小。更有甚者以假币冒充真币进行销售。因此,消费者购买人民币类收藏品一定要找有资质的权威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商报记者 姜琳琳/整理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中国有几个真正集邮的人(二,JT篇)
下一篇:投资邮票学会坐家很重要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