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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私吞捐款拒给女儿治病

[日期:2008-09-10]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字体: ]

法院判夫家返还3.7万剩余善款

2008年09月10日14:02  浙江在线

  法院判夫家返还3.7万剩余善款

  为了孩子的生命权,李芳芳在一个人无力支撑时,将丈夫和公婆告上法庭。她诉讼的理由是:丈夫和公婆不当得利。

  庭审时,原告方律师播放了小静的录音,法庭上回响起小静的哭喊:“爸爸,爷爷,奶奶,救救我吧,我现在实在没有办法,将来我会报答你们的,我会孝敬你们的。”听完录音,被告方律师说,他感到震动和压抑,想哭。

  颍州区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小静因患病得到社会关爱,其父亲和爷爷奶奶处所剩捐款等款项为37300元。3人应将该款用于给小静治病,继续占有该款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现小静继续治疗需要该笔款项,父亲等3人应将剩余款项全额给付。此后,小静的父亲以判决超出诉讼要求为由提出上诉,小静的母亲也提出上诉。

  今年8月14日,经协调,双方同时撤诉,同意按照一审执行。法官在调解时对双方说,有钱打官司,还不如省下来给孩子治病。(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社会反响]

  捐助者:失望

  面对女儿的病,李芳芳一个人不堪重负。医生说,后续治疗还需十多万元,对簿公堂后,夫家兑现了2万元,李芳芳又向自己的亲友借了几万。至于剩下的缺口,李芳芳十分茫然。

  那些曾怀着爱心为小静默默奉献的人,在为此事的发展深感失望的同时,也为小静的命运感到担忧,为小静母亲的将来表示忧虑。一位参加过捐款的好心人告诉记者,当时,她看见小静的奶奶在现场不停地磕头,看着很可怜,她就掏了100元,老太太对她连磕了三个头。捐过款的的哥高某也证明,在捐款现场,小静的奶奶表示,将把钱全部用来给小静治病。一位市民说:“如果早知道是这个样子,说什么我也不会捐款的。”

  捐款者们认为,他们有权利知道捐出去的钱被派做什么用途。他们同时质疑:假如受捐者家属违背了募捐者的意愿,他们是否有权讨回捐赠款?

  伦理学家:叹息

  阜阳师范学院一位伦理学专家得知此事后,直呼“不可思议”。他认为,如果有钱却不给孩子看病,就是坐视他人死亡,对生命的极端漠视。人们对利益的过度看重,道德和良心的极度缺失,使一些人走向极端,成为纯粹的利己主义者。

  阜阳市妇联一位负责人说,现在小静母女已离开原先的家,寄居在娘家,她担心的是,小静小小年纪就看尽人间冷暖,如今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不应该承担这么重的压力。这位负责人认为,捐款就是给孩子治病的,如果通过捐款不当得利,应该被推上道德的法庭接受审判。

  律师:善款监督亟待立法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森说,此案的发展已远远超出法律的范畴,成为人性和伦理道德的折射。

  李森说,道德问题有待讨论,该案同时暴露出一个法律问题:当社会捐助到了被捐助人手中后,谁来监督?“此案中,小静的母亲发现丈夫有不当得利行为,起诉到法院,维护了女儿的正当权益,但这只是个案。”李森说,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没有被捐人内部相互监督,外人是无法得知捐款使用情况的。归其根本,李森认为法律在这一领域尚存空白,应对此进行立法,明确社会捐款的监督方,以切实保障被捐助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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