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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5 08:53 今日早报8月25日报道 女硕士命殒自行车 然而,这曾经的幸福在2005年12月9日被摧毁。那天傍晚,黄先生正要骑车去接5岁的外孙,但体贴父亲的青青放下书本,要求亲自去接双胞胎儿子。 阅报栏挡视线成祸首 案发7个多月后,黄先生将小钱告上法庭——这名就读校内附属中学的学生,也在撞击中受轻伤。但处理事故的警方表示:无法认定双方责任。 阅报栏就在东三路与黄家门前小道相交的“丁”字路口,长6米、高2米。从黄家门前小路出发拐上东三路时,很容易被报栏阻挡视线。 当年9月,洪山区法院下达判决:设置报栏的学校有过错,应承担30%责任,青青和小钱每人各负担35%责任。 该判决下达后,原被告均提出上诉。武汉市中院裁定发回原法院重审。重审中,作为被告的华中科技大学先是对相关机构的鉴定提出异议,但随后又放弃了申请重新鉴定。 为慎重起见,法院再次组织交管专业人员到现场勘察。最终认定,该阅报栏与梧桐树连接,确实阻挡骑车人视线。 法院认为,阅报栏阻挡视线,构成了校内交通安全隐患,且校方未在隐患处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应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重审判决将校方责任追加到7成,另一名骑车人小钱担责2成,死者青青骑车横穿马路自担责1成。 阅报栏附近仍未设警示牌 该案审理中,作为被告的华中科技大学觉得“冤”。他们一度在法庭表示,青青和小钱才是这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学校跟这起事故并无干系。至于那块“阻挡视线”的阅报栏,案发前12年就已设置,“并不存在影响行车视线问题”。 8月23日下午,记者回访案发现场时,果然见那块报栏依然耸立,锈迹斑斑的墙面上贴满小广告。而路口处未见任何警示牌。 附近居民说,案发前路口也有自行车撞人事情发生,只不过没有死人这么严重,“撞死人的事情发生后,我们走路骑车只能自己小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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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