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着10岁儿子面性侵女家教 逼其和儿子做爱
2008-07-24 15:15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判决书指出,去年1月19日晚九时许,刘姓男子(35岁、另涉其它强制性交案,羁押中)在高雄县住处,趁年轻女家教为他念小三的儿子上课后,借口家教费太贵,使他们夫妻吵架失和,竟持美工刀胁迫女家教喝下一大杯高粱酒。
然后,他将车开到无人处,爬至后座要求女家教“陪一晚”,恫吓她如不配合要把她丢到海里,还命女子先和十岁儿子性交被拒。他不管儿子坐在前座,仍性侵女家教后,再转到另一地点二度性侵。
他还不满足,开车到槟榔摊买槟榔、饮料,女家教说想上厕所,他带她到车外让她就地如厕,再带回车上三度性侵。
女家教报警。刘姓男子辩称,女家教因太晚不敢一个人回家,才陪她待在车上,“后来我很累就在车上睡着了”,他确曾向她“借”二千元,并非强盗。法官比对女方长裤血迹DNA,认定刘姓男子涉案。
十岁男童在警讯时对事发经过都说“不记得”,法官审理时则说“我不知道”、“我都在车上睡觉”。法官认为男童可能知情,只是不敢说,而重判了这名兽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