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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农民吃国鸟获刑12年

[日期:2008-07-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菲律宾一名男子因吃掉珍稀老鹰获刑12年

2008年07月22日23:54 新华网

  新华网马尼拉7月22日电 菲律宾一农民因捕杀并吃掉一只珍稀的老鹰而面临12年刑罚和2.2万美元罚款。这种鹰在菲律宾被视作国鸟。

  菲律宾环境和自然资源部22日发表声明说,现年22岁的布莱恩·巴拉恩本月10日射杀并吃掉一只菲律宾鹰。他的行为严重违犯菲律宾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巴拉恩吃掉的菲律宾鹰年幼时曾被人捉住囚在笼中当宠物。它2006年9月被野生动物保护官员救出,当时脖子上还有伤痕。野生动物保护者治好它的伤,为它装上卫星和无线信号发射装置后把它放归自然。此次,野生动物保护官员就是通过追踪埋在巴拉恩家农场的无线信号发射器找到那里的。

  巴拉恩说,他看到这只鹰停在自家农场的树上,就把它杀死并吃掉,当时并不知道它属于珍稀鸟类。

  菲律宾鹰被称为世界上最高贵的飞翔者,但由于人类肆意捕杀、森林急剧减少,这种鹰如今已经濒临灭绝。棉兰老岛是这种鹰的主要栖息地,但现阶段的数量也只有大约25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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