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强迫怀孕女友卖淫五六十次 男子入狱10年

[日期:2008-07-21] 来源:东南早报  作者: [字体: ]

        早报讯(记者徐占升通讯员林招伟)因为强迫怀孕女友卖淫,安徽籍男子石某近日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份时,在晋江一家鞋厂做工的漳州南靖女子简某云认识了安徽人石某,随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006年下半年同居,不久简某云怀孕。

  第二年3月中旬时,好吃懒做的石某原形毕露,采用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迫简某云到晋江青阳街道一家宾馆开房卖淫。简某云说,当时她不从,石某就对她进行殴打,还威胁说烧掉她的房子。

  2007年3、4月间,简某云化名“娇娇”,被迫在那家宾馆卖淫五六十次,所得收入均被石某拿走挥霍。当年4月19日,趁着石某不注意,简某云偷跑出来向青阳派出所报案,警方将石某抓获。

  据了解,简某云当时已经怀孕5个多月,肚子明显大起来,她也试图和石某说自己已经怀孕了,要求他放过自己,但是石某却跟客人说简某云肚子大是因为“啤酒肚”,继续强迫她卖淫。


[来源:东南早报]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台专家:单身男女传情有10大"惊句"宜避免
下一篇:按摩女合伙贩卖25万假钞 "买主"竟是警察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