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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12:58 闽清人黄某某只是一个农民,可他却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以高利息骗取亲朋友好友的信任,狂骗了500余万元。日前,闽清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黄某某批捕。 黄某某今年46岁,是闽清县上莲乡的一个农民。改革开放后,头脑灵活的黄某某开始做生意,刚开始也赚了一些钱,但由于黄某某花钱大手大脚,所以没什么积蓄。 2003年开始,黄某某的生意开始亏损,手头也越来越紧。黄某某开始陆续向同村的人借钱。由于担心别人不肯将钱借给他,黄某某就编造了投资房产、开采矿山等借口,还承诺了月息1.6%至7.5%。见黄某某家境不错,投资的又是赚钱的生意,不少人都将钱借给黄某某。 一开始,黄某某还能靠做生意赚的钱和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按许诺的高息还本付息。可时间一长,黄某某就觉得还款很吃力了。为了补“大窟窿”,他索性就抬高利息。几年下来,黄某某借款累计500多万元,黄某某已无力偿还这些债务了,甚至连向谁借过钱他都记不清了。 为了逃避债务,2007年3月,黄某某与妻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所有的债务全部归自己,房子和儿女归妻子。随后,黄某某潜逃在外。见黄某某不见了,债主们才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4月29日,黄某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获。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罗文艳 陈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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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