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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借钱不成 写脏话贴到人家家门口

[日期:2008-06-05]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时间:前晚10时许

  地点:鲤城笋浯社区

  辖区:鲤城海滨派出所

  找同事借钱不成,竟想到一个毒招———贴脏话侮辱人家。

  这一招确实损,搅得42岁的王大姐吃不好睡不好,借钱吧,心有不爽;不借吧,老被这么搅下去,也不是办法。实在受不了了,王大姐只好报警求助。

  “胡说八道啊,说我和别人睡……”蔡贻川警官接了王大姐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哭腔,“快去抓人吧,这日子没法过了。”贴字的是王大姐的同事魏某。

  一到王大姐家门口,贴的那字,也让蔡警官看不下去,“这两人的性生活……一次二十元”,不仅露骨,还把王大姐的全名和电话号码也登了上去,一连三张。王大姐记得,那些字是上周开始贴的,每次要贴前,魏某还会特意给她打电话,王大姐就赶紧交代隔壁特别早起的阿婆,第二天看到就撕了。

  “没错,字是我贴的。”派出所当晚就将魏某找来。魏某今年27岁,湖南人,说话倒是直爽,“谁让她不借钱给我呢。她是我们厂的会计,我想她一定有钱,我最近没生活费,又没老乡,只好找她,谁想,她一点不念同事情,分文不借,不是成心要把我逼死吗?”

  “虽说是同事,但关系不熟,谁会借啊。”王大姐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2条、第153条的规定,王大姐和魏某之间的问题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侮辱、诽谤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两人又是同事关系,适合调解。

  “这样吧,你当着公安机关的面给王大姐道个歉吧。”蔡警官提议。

  认识到自己错了,魏某给王大姐鞠躬道歉,“以后不会再骚扰你了。”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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