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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拒签合同遭中介公司人员殴打

[日期:2009-07-1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7月19日01: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奕)7月16日晚,因发现合同中的房屋与自己选中的不一致,土先生拒绝与中伟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中伟置地)签订租房合同,结果遭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张飞殴打。昨天下午,张飞承认打人并道歉。

  土先生称,7月15日晚,中伟置地委托一名王姓女士带他去天通苑西三区9号楼1001室看了一间单间,他比较满意,同意650元一月将房子租下。次日晚8点,他欲与中伟置地的业务员张飞签订租房合同,准备签字时他发现,合同中的房屋不是他看中的房子,而是旁边的一个单间。觉得此房间通风和布局都不如前一个,他拒绝签合同。

  土先生称,他又找来了王女士,对方称她不知道当时介绍给土先生的房子已租出去了。“张飞说合同从公司拿出来他交了500元押金,如果不签这钱就要不回来,我必须得签”。土先生说,他拒绝后,张飞抢过他的手机,抓住他的衣领将他按在了墙上。他还手但不敌对方,额头被打出一个大包,身上多处划伤,衣服被扯烂,他只能去楼下小卖部借电话报警。

  警察赶到后让张飞归还了手机,并要求双方和解。

  昨天,土先生额头和手臂上还留有多处伤痕。他展示了当天所穿的衬衫:前胸和衣兜等处被撕烂。

  昨天下午,住在1001室另一单间的陈云(化名)称,他是当日的目击者。他称,当时张飞发现房屋出错后,依然要求对方签合同,或赔500元押金。土先生不同意,张飞就抢了手机并动手打人。

  昨天下午,张飞称,当晚带土先生看房子的王女士是自己的“业务关系人”,她帮忙带人去看房,签合同后会给她一点佣金。看房时,她误将已租出去的房子介绍给了土先生。他称,此事完全是个误会,当时自己过于激动,晚饭没吃就一直等着签合同,并在公司押了500元的押金,如果土先生拒签,那么合同作废,500元将由他垫付。他承认是自己先动手打人,并对土先生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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