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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死前妻砌尸阳台被判死刑

[日期:2009-07-1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7月17日05:0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签好“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后,男子任文利后悔,随后将前妻杀害,并将尸体肢解后砌在新居的阳台上。昨天,这起令人发指的恶性杀人分尸案在市一中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处任文利死刑,并责令其赔偿前妻家属各项经济损失69万余元。

  41岁的任文利初中文化,案发前是北京北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站物业分公司的职工。一同被推上被告席的女子,是他的同事,也是他的现任女友焦万华。

  去年年初,任文利和共同生活10多年的前妻刘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自己净身出户,房子归前妻所有。但没多久他又后悔了,并决定杀妻夺房。

  检方指控,去年3月5日早7点,两人13岁的女儿去上学后,任文利在石景山区杨庄北区的住房内将睡觉的前妻勒死,并将尸体肢解成数块装在大塑料袋里。此后,他将这处本应归属前妻的房屋迅速卖掉。卖房所得的资金,则被其以现任女友焦万华的名义,重新在门头沟区增产路购买了一套房屋。

  搬家时,散发着恶臭的大塑料袋引起了搬运工的注意,任文利解释说是“花肥的臭味”,并嘱咐搬运工“小心别弄破了”。

  他的女儿回忆,3月5日父母曾经吵过一架,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母亲,父亲还告诉她“别管”。搬家时,任文利还曾当着女儿的面用红酒把旧房子仔细擦了一遍。

  搬到新居后,他和焦万华买来水泥、沙子,将前妻的尸块砌在了该房阳台的水泥台子里。

  去年3月22日,接到刘某家人的报警后,警方找到任文利了解情况,发现其行为有异。在警方的多次讯问下,任文利最终交代了自己杀害前妻并碎尸的行为。

  昨天,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任文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并碎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判处死刑;焦万华明知任文利犯罪,仍帮助任文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应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现场

  前岳母追问“死不死”

  宣判时,任文利的前岳母亲自拄着拐杖来到法庭。老太哭着听完宣判后,一再向法官确认“是不是(判了他)死刑”。得到法官的肯定回答后,老人趔趄着再度哭倒在陪同家人的身上。

  庭审后,任文利表示,他不会上诉。当被问到想不想见孩子时,他低声说,“我不想见了,我也没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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