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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7人被杀案凶犯一审被判死刑

[日期:2009-07-1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2009年07月12日15:06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7月12日电(记者刘文国)贵州省黔西县花溪乡特大杀人案凶犯胡云超最近被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今年3月1日17时许,黔西县花溪乡借魁村小槽组农民胡云超酒后到借魁村下寨组村民罗朝江和周才学家,向罗朝江和周才学索要借款,罗朝江和周才学表示暂时无钱归还后,胡云超将罗朝江夫妇、周才学夫妇及其儿子等7人杀害。3月4日,公安机关将潜逃到浙江慈溪市的胡云超抓回。

  法院审理还查明,胡云超结婚后,夫妻关系长期不好。今年春节期间,两人在打工所在地福建省南安市码头镇因琐事再次发生吵打,1月27日,胡云超负气返回黔西。

  此后,胡云超女儿在未告知胡云超的情况下,离开码头镇到浙江打工。胡云超得知后,怀疑女儿是被罗朝江女儿罗某某等人拐卖,为此产生了报复罗朝江夫妇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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