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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建楼房倾倒原因公布:两侧压力差致位移

[日期:2009-07-03]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海盈 等 [字体: ]

2009年07月03日11:28   东方网  张海盈 等

组图:上海一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

  6月27日6时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新华社记者 裴鑫摄

上海在建商品房倾倒事故原因调查通报全文

视频:上海楼房倒覆事故因水平压力差造成

东方网张海盈、乔礼、曹子琛、杜丽华7月3日报道: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倾倒原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黄融介绍说,倾倒楼房结构设计符合规范,大楼用的管桩质量合格。其原因系大楼两侧堆土过高、地下车库基桩开挖造成巨大压力差,致使土体水平位移,最终导致房屋倾倒。

6月27日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在建“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内,一幢13层楼房向南整体倾倒事故,一名工人被压致死。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黄融介绍说,事故发生后,专家组分勘察设计、水文地质、施工工况、检测等四个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工程技术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复核。在听取了检测、分析、复核结果汇报后,专家组提出了事故原因调查和技术分析的结论意见。

专家组初步分析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黄融介绍说,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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