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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租7套房踩点但未曾居住 常在桥洞过夜

[日期:2009-06-0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6月05日04: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刘某的开锁工具种类颇多。


  俗话说狡兔三窟,南城公安分局近日抓获的这名“梁上君子”竟然有“7窟”,他租的这些房子并不是用来居住,而是被他用来“踩点”,自己经常就在桥洞底下过夜。这个“狡兔”偏偏爱吃“窝边草”,他租的房子附近都成了他“光顾”的对象,他作案已达100多起,其中在南城区确认了10余起。

  今年5月20日,这个狡猾的窃贼在南城新基落网。据他供述,他行窃方式很有“技术含量”,用“万能钥匙”开门,并非撬门入室。

  文、图/记者谢华兴 通讯员骆灏、古赟龙

  警方蹲点抓到疑犯

  今年春节过后,南城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警方将这些案件综合分析之后,发现有一部分是窃贼用“技术开锁”的方式入室行窃,于是并案侦察。

  通过在犯罪现场提取的指纹,警方确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随后警方发现,刘某竟然在南城租了7套房子,而发生盗窃案的地点均在这7套房子周边。而且警方通过蹲点发现,刘某基本不回他租住的这些房子居住。

  警方在刘某经常出现的新基附近蹲点守候,5月20日中午,警方将行踪不定的刘某抓获归案。

  疑犯从来不睡在出租屋

  原来刘某租这些房子全都不是用来居住,而是把它们用作偷窃踩点的“工具”。

  刘某所租的出租屋都属于较为低档的房子,他的作案地点也都是附近中低档的出租屋。

  据警方调查,刘某一般是在自己租的出租屋附近踩好点之后,只要观察到其他出租屋的主人出门,就开始“干活”。而他所盗得的赃物如电脑主机、手机等物品也基本从来不让它们在手头停留,一有“货”便马上出手,销赃的渠道主要是卖给旧货收购商。

  有趣的是,刘某却从来没有“享用”过自己租的这7套房子,房子都空放在那儿,刘某自己在外住旅馆,或者干脆到桥洞底下“凑合”,以此来逃避警方的侦查。

  ■警方:

  开锁工具之多

  可当专业“开锁匠”

  据警方介绍,刘某是一个“技术型”的窃贼,他从来都不“硬来”,而他所盗窃的房屋的门锁也都是清一色的“一字锁”。警方在事后缴获他的开锁工具也种类颇多,几乎可以装备一个专业的“开锁匠”,而刘某的特长就是开“一字锁”。

  “所有他偷的地方门锁都是一字锁,十字锁他不会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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