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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涉嫌伤害遭刑拘 伤者脑死亡

[日期:2009-05-18]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5月18日02:14  青年时报

  5月16日晚,德清县发生一起警察涉嫌伤害案件。

  事发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尽快查明原因,不管涉及到任何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德清县一方面组织力量抢救伤者,一方面立即组织县委政法委、检察院、监察局以及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当晚9时许,胡某某(男,47岁,德清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所长)驾自备车回家途经贵和街时,因潘某(男,36岁,德清县武康镇人)饮酒后驾车接人时,将车停于胡回家的通道口,造成胡无法通过,胡与潘交涉未果,双方发生争吵并扭打,过程中,潘倒地昏迷,胡遂报警,并立即将潘送往医院。经检验,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mg/1ml(根据有关标准,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认定为醉酒驾驶)。

  昨天,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于13时30分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决定执行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伤者尚在抢救中

  时报讯事件发生后,伤者立即被送往德清县人民医院,当晚9:50,急诊室开出病危通知单,上书:脑死亡。

  昨天凌晨2点,潘某被转入浙医二院,下午2点50分,浙医二院也开出了病危通知单,诊断报告上写:重型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

  昨晚9点,记者与伤者潘某的家人取得联系,了解到潘某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头部、胸部有创伤,脑部有淤血,始终处于重度昏迷,已请上海专家前来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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