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父女路边烧纸祭奠莫名遭砍 女儿因大出血死亡

[日期:2009-05-05] 来源:半岛晨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5月04日23:27  半岛晨报

  去年4月4日晚10时许,在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辰华商场对面,朱某带着23岁的女儿,到路口为已逝去的亲人烧纸祭奠。正在这个时侯,10余名男子突然从大道向小巷里跑来,朱某当时并没有在意。可是,当这伙人从身边跑过时,朱某突然感到背上一凉,发现自己背部已被砍伤。朱某急忙回头看女儿时,发现女儿颈部也受了伤,鲜血涌了出来,而那伙人早已经跑开了。

  事情发生后,朱某赶紧拿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他的几个邻居知道情况后,也纷纷赶到了现场。邻居们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帮忙将朱某的女儿送到了医院。然而,朱某的女儿被送到医院后,最终因急性大出血死亡。当时,在对朱某和其女儿行凶后,这伙人又一直奔向小巷深处,一路见人就砍,又造成好几名无辜路人受伤。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此案展开了侦查。

  找人“复仇”见人就砍

  去年4月8日,犯罪嫌疑人之一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他和王某等人进行故意伤害犯罪事实,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王某的家庭住址等情况。警方通过相关线索,很快在王某女友家将王某抓获,根据刘某和王某等人的供述,事情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原来,在去年4月4日晚,王某和朋友乘坐摩托车,到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辰华商场附近,在居民区内为某公司张贴招工广告,结果遭到了于某等人的阻挠。在双方发生争执后,王某遭到了对方的殴打。王某随后给朋友刘某打电话,告诉刘某自己被打了,让刘某找些人来“复仇”。刘某随后纠集了十几个人,并准备了砍刀、铁棍、镐把等凶器,乘坐两辆面包车赶到事发地点。

  此时,朱某和其女儿正在烧纸,附近还有几个人站在那里。王某觉得就是这些人打了自己,于是他下车后,拿着一把单面刃尖刀,冲上前将朱某的女儿捅伤,其他人也紧跟其后,又砍伤了多名无辜路人。最终,他们在一家按摩院内找到了于某,王某等人用刀将于某腿部捅伤。砍完人后,王某等人乘车逃离了现场,王某把刀扔在了一片树丛中。第二天,王某得知受伤的女孩已经死亡后,他乘车跑回了黑龙江老家。

  杀害女孩凶手被判死刑

  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王某等人除了造成于某重伤外,还造成朱某的女儿死亡,另有多名无辜路人受伤,其中一名无辜路人肝破裂,构成八级伤残。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因在贴广告时被人殴打后纠集刘某,刘某又纠集多人进行报复,并持械伤及路人和无辜群众,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和刘某组织多人故意伤害他人,系共同犯罪,均系组织者、主犯,均应对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而王某系第一组织者,其行为直接造成朱某女儿的死亡,和他人共同造成被害人于某受重伤。刘某系第二组织者,其行为与他人共同造成于某重伤。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王某、刘某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8万余元,赔偿其他被害人合计15万余元。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美国夫妇变卖豪宅名车在福州领养26个残障孩子
下一篇:男子雇发廊妹冒充大学生卖初夜(图)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