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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违法办焰火晚会被叫停

[日期:2009-05-0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5月04日02: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昨天,北京警方通报,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奥运森林公园北门大湖公馆组织的焰火晚会为违法燃放,已被警方紧急制止。

  5月1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接到举报称,有市民收到手机短信,内容为“万达集团诚邀您参加5月2日晚18点的湖畔焰火晚会,届时将有美食休闲及炫光焰火表演,地址在奥运森林公园北门大湖公馆”。

  治安管理总队立即联合朝阳警方对这条短信展开调查。1日当天,朝阳警方告知活动主办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擅自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5月2日晚6时,民警来到现场时发现,在活动舞台的前方,依然摆放着35个高约10厘米、直径2厘米左右的黑色电发火烟花。民警立即制止了该次焰火燃放活动,并收缴了全部烟花。随后,燃放焰火的现场负责人被警方带走,以作进一步的调查。

  据悉,这次活动的组织者为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警方正对该事件进行处理。

  ■警方提醒

  焰火晚会举办前须报批

  昨天,警方再次发出提醒:除春节期间法规规定的时间段以外,本市五环路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各机关单位、公司企业,即使在五环路外燃放烟花爆竹,也要按照法规的规定远离八类禁放点,同时还要注意燃放安全。

  此外,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事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许可后方可组织燃放。其中,在五环路内组织燃放的,还要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告。

  对于未经许可违法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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