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条发出去后,周先生却收到了退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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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与付款人的聊天记录。
近日,罗湖的周先生非常郁闷。他是在淘宝网上开店的专职网店店主,主要经营珠宝类产品。日前,因一桩价值11万元的金条生意所遭遇的疑似骗局的经历,让一直对淘宝网和支付宝交易非常信任的周先生感到很失望。失望之余,如何追讨被冻结的11万元货款成了他现在的心病,这些钱,是他大学毕业四年来苦心积攒下的所有积蓄。
事 件
网上交易金条11万元
4月4日,在多个门户网站上,一个关于在淘宝网卖金条被骗11万元的帖子受到许多网友的关注。发帖人为深圳罗湖区的周先生,记者看到帖子后联系到了他。据周先生介绍,3月28日下午2时左右,一位淘宝账户ID为“丹梅58810”的买家,自称来自厦门,名叫于俊雁,要买他的黄金。双方谈好了款式和价格以后,于俊雁以220元/克的价格,在周先生的淘宝网店内购买了500克千足金黄金金条,合计价值人民币11万元整。于俊雁表示,为避免其他人看到他购买过金条,要求用支付宝进行担保交易付款。
支付宝,全称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是一种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即只有当买家预先向支付宝支付了货款后,支付宝才会通知卖家发货;只有当买家收到货品并向支付宝确认没有问题以后,支付宝才会把货款支付给卖家。这为网络上无法当面交易的买家和卖家提供了相互信任的基础,颇受网络买卖双方的欢迎。
周先生同意后,于俊雁向他提供了名为yunxu0824@hotmail.com的支付宝账户。然后,周先生根据这个账户,做了一个支付宝公司担保交易收款链接,该担保支付交易明细为:500克千足黄金金条。并且也得到了支付(支付宝提示:买家已经付款,请卖家发货。金额为人民币11万元整),在该笔支付宝担保交易得到付款的同时,于俊雁从淘宝旺旺(淘宝网里的一种聊天软件)上发信息告诉周先生,他已经付款,并且,给周先生提供了一个收货地址,该地址显示为:厦门市湖里区永同昌大厦后面裕兴大厦××××室,收货人为于俊雁。周先生看到他所提供的收货人姓名与yunxu0824@hotmail.com这个支付宝账号所显示的收货人姓名一致,遂确信无疑。
收货人收到金条后消失
3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周先生委托顺丰快递公司发货,并备注需要于俊雁本人亲自签收。顺丰快递的签收记录显示:于俊雁于3月30日上午9时29分进行了签收,并在快递上登记了其身份证件号码。顺风快递投递员还说,当时收货的是3个年轻人,货物是在上述收货地址的楼下收的,而非办公地点或家中。就在于俊雁签收一个小时后,周先生拨打其手机,欲询问对方对货品是否满意,如满意,即让支付宝担保交易进行确认收货,支付货款。此时,周先生惊讶地发现,于俊雁的手机竟已关机,此后多次拨打,都显示关机!这让周先生感到事情蹊跷。但是支付宝账户上显示的11万元货款让他稍微心安,他自我安慰道,反正货款已经支付了,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货款支付人申请退款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周先生感到很着急。3月31日晚10时左右,周先生的支付宝账户显示,有买家申请退款!而此交易正是他与于俊雁进行支付宝担保交易的那一笔。申请退款的理由是:没货!感到不可理解的周先生马上拒绝了退款申请,并立即联系支付宝公司。据周先生介绍,4月1日下午1时左右,支付宝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到他,表示给周支付那笔11万元金条款的买家并不是厦门的于俊雁,而是上海一个姓陈的买家,并向周先生提供了该买家的电话号码。周先生根据支付宝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自称陈进魁。陈进魁表示,他支付的11万元,并不是支付给周的,而是支付给厦门的于俊雁,用来让其代缴电信、水、电等费用。这时,“我才知道被骗了。”周先生说。陈进魁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提供了与于俊雁等3人的聊天记录,其中显示了他让于帮他代缴水电费的聊天内容。陈进魁说,他也是受害人。
罗湖警方已介入调查
4月4日,周先生的淘宝网友在天涯网、淘宝网、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等多家网站发帖,帮助披露其遭遇。同时,周先生向罗湖区翠竹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予以受理。当周先生在派出所查询于俊雁签收货物所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时才发现,这个身份证号也是假的,这更加让他相信,于俊雁早已携11万元金条失踪。
4月6日下午,记者致电支付宝公司,询问其对于这笔冻结的11万元作何处理。该公司一位名叫代化的女工作人员表示,这笔款项已经被冻结。
说 法
淘宝网友:
类似骗局不是首次
像周先生所遭遇的这种事件,其实不是首例。同为淘宝网店店主的施先生告诉记者,仅他知道的类似周先生的这种骗局就不下3起。他所知道的,网名为wangzhaoyong_2005、wayne_ZHU_2007、卖男孩的小鞋子、chentaotao007、menmenren等网友都有被骗经历。而经过都与周先生的如出一辙,但皆因金额较小,而没有追究下去。施先生认为支付宝交易行为是一对一的,其实非常安全,而周先生所遭遇的交易行为则成了一对二,所以才被骗了。施先生认为,支付宝担保交易存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漏洞。即在担保交易的时候,双方只能看到彼此的支付宝账号,却看不到和此账号绑定在一起的账户名。正是这样,才导致了周先生在看到货款到账时不知道是否是真正的买家于俊雁支付的,从而导致了陈进魁退款申请中所提出的问题。
相关律师:
不要过分依赖网络
昨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宇光律师。刘宇光表示,从事件经过看,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嫌网络电子交易诈骗案。案件牵涉到淘宝网、支付宝公司及卖家周先生和买方于俊雁及陈进魁五方关系,比较复杂。如果买家于俊雁故意混淆付款人而骗取金条,那么已涉嫌诈骗罪。而上海的陈进魁是否与于合谋诈骗则需要公安机关进行侦破才知。
刘宇光认为,如果淘宝网、支付宝公司负有审查交易对象(付款人与收货人)是否一致的义务,而未尽到此义务,支付宝向卖家提示货款已到账,那么卖家由此造成的损失理应由网络交易平台承担。至于陈进魁先生所支付的货款的货不对板问题,则是他单方面的问题,应由支付宝与其协商解决。
刘宇光律师建议周先生保存自己的发货、签收凭证、网络交易证据特别是显示11万元金额货款的网络截图证据,并予以公证,以备走法律途径之需。刘律师还提醒如周先生一样开网店的店主,要注意规避网络交易隐藏的风险。在注册网店时应首先看清网站让你接受的协议条款,作为一个社会经济人,在考虑收益前,首先应考虑到自己所承担的风险有多大。另外,不要过分相信网络里的虚拟世界,在发送贵重物品之前应多方核实付款人与收货人姓名和地址,金额较大的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单纯依赖网络交易。
相关 链接
银监会发文提示
“支付宝”风险
3月下旬,银监会向各大银行下发了《关于“支付宝”业务的风险提示》,共提出五大风险,分别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信用风险、网络黑客盗用资金风险、信用卡非法套现风险、发生洗钱等犯罪行为风险以及法律风险。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支付宝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其在国内电子支付领域所占市场份额超过60%。支付宝近期发布统计数据称,截至今年2月底,支付宝注册用户已经达到1.5亿,占国内网民总数的50%,这就意味着过半数的网民使用电子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