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服刑犯杀死狱友一审被判死刑

[日期:2009-03-20]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3月20日09:2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在我省影响较大的服刑犯人郑登海将服刑犯人舒永田杀死一案,昨日下午由黔西南州中级法院作出了一审宣判:郑登海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加原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郑登海因故意伤害致死舒永田的姻亲易烈凤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7年12月14日被投入兴义监狱服刑。被害人舒永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8年10月10日被投入兴义监狱服刑,与被告人郑登海系同监室的服刑犯人。

  2008年10月10日下午5时许,服刑人员在吃饭过程中,郑登海因怀疑舒永田要杀他,便手持混凝土残块将舒永田殴打致死。

  法院认为,郑登海在服刑期间因怀疑被害人舒永田要对其报复,便持混凝土残块打击舒永田头部、面部,致舒死亡,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故作出如上判决。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12岁男生被疯狗咬伤后连咬7名同学
下一篇:父亲误以为儿子已死 无钱付殡葬费将其丢弃河中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