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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挪用千万公款帮助丈夫经商(图)

[日期:2009-03-07]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3月07日01:08  海峡都市报
女出纳挪用千万公款帮助丈夫经商(图)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本报记者 赵鹏云 谢明飞 实习生 曾晓君 文/图

  本报讯 “家里还有一套商品房和4间店面,我全部卖掉后,再一点点凑,争取把挪用的钱还清……”昨日,说完这些话,45岁的女出纳林某华已是泣不成声。林某华在南安某公司担任出纳的4年来,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伪造银行对账单,先后挪用公司资金1670万元。昨日,南安市公安局接警后,设计将嫌犯林某华抓获。

  昨日上午8时许,南安某公司董事长洪某,匆匆赶到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洪某的公司经过内部调查,发现公司原出纳员林某华挪用大笔资金,当天没上班,目前不知去向。

  林某华是南安溪美人,现年45岁。1991年起,她一直在洪某公司担任出纳员。此前,公司在一次财务调查中,发现资金大批流失,林某华有重大嫌疑。随后,林某华被调离岗位。但近日来,不知何故,林某华上班的次数越来越少。

  案情重大!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警后迅速组成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8时30分许,民警赶到林某华家时,发现大门紧锁,屋内空无一人。警方决定以单位找她谈还款为由,将对方约到南安市区一家茶馆。到最后当场将她拿下,此时还不到上午9时。

  昨日,在南安市公安局,记者见到林某华时,她一直低头抽泣。据她交代,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她慢慢发现公司财务管理比较松懈。从2004年10月至2008年12月,4年间,她多次伪造银行对账单,先后挪用公司资金1670万元。到去年底,她已先后还款1220万多元。今年初,当得知公司查账之时,她再次返还133万元。但至案发前,尚有317万元去向不明。

  警方查明,林某华的丈夫也在开一家公司。林某华挪用的1070万元资金,主要是用来做丈夫公司的流动资金。而另外的600万元资金,被她挪用到南安的另一家公司。昨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林某华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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