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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招募自愿被砸断手者制造工伤骗钱

[日期:2009-03-02]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3月02日02:17  新闻晨报

  □记者 郭文 通讯员 徐蓓丽

  晨报讯 宗某等人以小旅馆为据点,招募自愿被砸断手的同伙,然后拖着断臂混入各大工地假装工伤诈骗钱财。日前,徐汇法院判决,宗某犯诈骗罪及犯故意伤害罪,执行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徐某犯诈骗罪及犯故意伤害罪,执行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宗某、徐某、汤某、杨某系外地来沪人员,都曾在工地打工,却因为好逸恶劳不肯吃苦而先后丢了工作。这伙人聚在沪闵路上的一家小宾馆里,为求“生财之道”,竟想出了一出“苦肉计”:由杨某招募愿意被砸折手臂的同伙,砸折该同伙手臂后再让其混进工地佯装打工,并伺机造成系打工期间摔伤导致手臂骨折的假象,再以自愿回家治疗要求工地贴补医药费等名义骗取工程承包方钱财。

  2008年8月25日,宗某、徐某用钢管将招募来的孙某的左臂打断。随后,由汤某陪同孙某混入青浦某建筑工地打工。当天上午,孙某在汤某的授意下“不小心”摔倒并造成手臂摔伤,汤某即出面与工程承包方协商“私了”,从而骗得医药费11000元。2008年9月1日,汤某陪同孙某再次混入石龙路的一处工地,以同样的方式骗得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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