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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干事侵占单位144万保险金供养情夫

[日期:2009-02-10] 来源:南昌晚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2月10日02:50   南昌晚报

  本报讯 实习生 刘施思 吁坤 记者 熊金标 原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干事刘元珠,本有一个美满和睦的幸福家庭,有一个疼爱体贴她的丈夫,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可她并没有珍惜,而是为了满足自己和情人的骄奢享受,竟然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非法侵占单位财产144万元,将其挥霍一空。

  1996年7月开始,全国总工会发起了一项“职工安康保险”业务。1997年,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工会开始动员职工购买。按规定购买保险金的存期为一年,到期职工可以兑现本金和利息,也可以继续投保。

  自2004年10月开始,刘元珠就利用投保人可以提前退保条例,在投保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保险金额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投保人提前退保,而退出来的钱不退给投保人,而是留给自己挥霍。至2007年3月,刘非法占有职工安康保险金142.7万元。另外,她还私自挪用女职工安宁险、幸福险近1.5万元。

  2008年3月,投保的保险到期了。投保人发现事态严重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很快,消息在华源江纺传播开来。

  在藏匿时,刘某换了手机号码给自己正在读大学的女儿小何发短信,约女儿在宾馆见面。见面后,小何极力劝说母亲投案自首。在女儿两个多小时的劝说下,刘某最终决定去自首,并在女儿的陪同下走进了公安机关。

  近日,青山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刘某交代,她所侵占的144万元,已经全部被她用于了给家里添加设备以及和情人旅游。最后,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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