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鹏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叔侄,恩恩怨怨数十年
就在王吉鹏的事业走进低谷之际,他侄子王安的事业经过几起几落,渐成气候。
王吉鹏是王安的叔叔,但据王安讲,两家关系一直不好,叔侄俩甚至有20多年没有见过面,也没有联系过。
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天,王安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孩子,我是你小老(当地方言,意即‘叔叔’)。”
王安对记者说,当时,他特别激动。毕竟,叔侄俩20多年没有联系,现在叔叔竟然放下身架来找他。“这么多年一直在心里暗暗较劲,现在心里总算平衡了。”王安说,当时王吉鹏也特别有感触,表示这么多年对王安有歉意,今后叔侄俩要好好珍惜。
王安说:“这以后,王吉鹏经常发短信给我,向我表示安慰,并请求我给他经济支援。毕竟,血浓于水!我也不忍心看到他一个老人这样艰难,我也想帮他一把。”
王安说,一次,王吉鹏打来电话说,因为生意上的事,资金暂时周转不开,让他支持一下。王安很快就把钱打到了王吉鹏的账户上。从那以后,王吉鹏隔三差五就给王安打电话、发短信,以发工资、买生产工具、请人吃饭、出差缺经费等理由找王安要钱。当时,王安也没有多想,基本上都满足了王吉鹏的要求。在王安提供的材料上,记者看到,几乎每隔一两周,他就按照叔叔的要求,给叔叔的银行卡上打钱,从5000元到几万元不等,共有几十笔汇款。王安说,当时,因为认为他是自己的亲叔叔,也没有想那么多,也没有让他写借条。
随着借钱次数增多,王安感觉越来越不对劲。后来,王吉鹏再找他要钱,他就不给了。
于是,两人再次翻脸。
亲情,尴尬中酿成惨案
王安说,2008年4月6日凌晨,王吉鹏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说:“很多事要办而无从下手,若今明两天你再抽不出空汇钱来,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因担心借给叔叔的钱打了水漂,王安带着儿子来到王吉鹏在吉林月亮湖的养殖场,想实地看看王吉鹏的经营状况。王安到了王吉鹏承包的养殖场后发现,王吉鹏已经相当艰难。
2008年4月25日,王吉鹏在吉林大安给王安写了一张收条:“收到王安人民币44万元,到2008年4月25日为止。”
“可能是我要他还钱了,不再支持他了,他深感绝望,很不高兴。”王安说:“当时最坏的想法是,大不了几十万元不要了,但万万没有想到他动了歹念。”
王吉鹏在事发后对公安机关说,他准备承包月亮湖时,当地人王大光(即王晓光)、李文和阮胜军就请他吃饭,说管理鱼塘必须得他们帮忙,他们负责看护鱼塘,保证鱼塘的治安环境。后来,他们就签了合同,“所以鱼塘出了什么事,我就找他们。”
王吉鹏说,“我心里一直比较恨王安,事发前一晚,我就对王大光讲,让他带人去找王安,教训教训他。”
案犯阮胜军承认了这一点:“李文跟我说,……实在不行就揍他(王安)一顿,把他从王老板那儿撵走。”
针对王峰被杀死一事,王吉鹏是这样交待的:“在月亮湖鱼种站院里,我们公司的工人王峰、也是我的侄孙被王大光、李文找来的一伙人给扎死了。这伙人本是我找来教训教训王安的。”
起诉,涉嫌故意杀人罪
据受害人王安的代理律师郭爱、程东林介绍,他们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发出了《法律意见书》,他们认为,王吉鹏指使王晓光等人教训一下王安,王晓光又纠集、指使阮胜军、于占龙等人携带钢管、刀具等凶器,结果在殴打过程中将受害人王峰杀害,王安等人受伤,被告人王吉鹏、于占龙应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处罚。特别是于占龙,用事先准备好的卡簧刀刺向王峰左前胸部,造成他左肺动脉断裂、急剧大量出血致死。这种行为表明于占龙有故意杀人的主观目的。
郭爱、程东林两位律师说,从本案被告人王吉鹏、阮胜军、王晓光、李文四人的供述可以看出,被告人王吉鹏与阮胜军曾签订过一份协议,约定王吉鹏每年向阮胜军、王晓光、李文支付70万元,以获得阮胜军等人的保护。王吉鹏并以此协议来指使阮胜军等人对王安等人进行伤害,存在雇凶杀人嫌疑。
记者从吉林白城市检察机关了解到,本案经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日前,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吉鹏、于占龙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他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昨天,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但没有当庭判决。(宫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