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公司老总非法集资1270万被判无期

[日期:2009-01-1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1月17日02: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杨子良)虚构托管造林等名义,北京鑫世伟博科贸责任公司总经理刘中臣伙同公司董事长崔京生及退休女子高惠兰,在一年间非法集资127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中臣无期徒刑,崔京生有期徒刑15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高惠兰有期徒刑3年。

  刘中臣现年56岁,河北人。2004年10月,他与45岁的崔京生商议后,委托他人代为注册成立了北京鑫世伟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崔京生任公司董事长,刘中臣任总经理。

  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崔京生、刘中臣虚构“投资托管造林”的事实,以北京鑫世伟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通过签订林木托管协议、许诺高息、给予介绍人高额提成等方式,诱骗70余人投资共计1000余万元。其间,62岁的退休女子高惠兰为获取介绍提成,参与制定介绍提成比例,帮助刘中臣二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970余万元。

  据悉,刘中臣还是北京万森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北京久阳恒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5年6月至2006年2月间,刘中臣以上述两家公司的名义,谎称购买成材林、投资煤炭物流等项目可以获取高额利息,先后骗取50余人投资款270余万元。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花旦殉情续:母亲不相信女儿自杀
下一篇:百余疑似传销人员冲进派出所抢同伙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