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花视界 持有大专文凭却无业的青年冯某,在2006年至2008年7月间,冒充石狮市公安局警察或厦门市公安局网警,与众多女性交往,并以钱包、银行卡、身份证、警官证丢失,身上没钱或欲调往省公安厅工作无活动经费走关系等为由骗财骗色。骗子的谎言其实很拙劣,可是他利用网恋流行、网络隐蔽性强的特点骗取了网友的信任,屡屡得手。
天网恢恢,冯某冒充警察骗财骗色,终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相爱”两年骗财五次
唐雅(化名)于2006年考入厦门某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因为对这所大学不熟悉,上学前,她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了自称该大学校友的冯某。2006年10月中旬,家人送唐雅来厦上大学,冯某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说自己是石狮公安局负责技术侦查的警察。
后来,冯某就经常发短信给唐雅表示关心,唐雅对冯某无微不至的关心充满感动,于是慢慢地接受了他,并发展为恋爱关系。
2008年3月16日,冯某生日。“那天,他第一次向我索要一把日本产的乒乓球拍作生日礼物。”唐雅说,她上网搜索发现国内没有卖这款产品,所以就转账给冯某的账户1100元,让他自己去买。
不久,冯某打电话给唐雅说:“我在福州办案时把钱包、身份证、银行卡、警官证一起丢掉了,现在身无分文。”唐雅又给他转账了500元。没过多久,冯某说自己没钱,时常蹭同事家的饭吃。唐雅再次转账700元给他。没几天,冯某又打电话给唐雅:“我在福州办专案,没有时间处理银行卡挂失的事,现在都没钱吃饭。”于是,唐雅又往“男友”账户上转入1500元。
就这样,唐雅跟冯某交往了两年,先后分五次共被骗走4800元。直到冯某东窗事发,唐雅才回过神来,原来“男友”是骗子,并非真爱她。
冒充“警察”借钱不还
上当的不止唐雅一个人。2007年7月,冯某通过乒乓球球友会QQ群认识了曾小姐。2008年3月19日,冯某声称自己在市公安局当网警,身边的钱都拿去走后门了,想向曾小姐借些生活费。曾小姐觉得冯某是警察,平时总是彬彬有礼,于是就借他1500元。为博得信任,冯某还写了张借条给她,并承诺2个月左右就会还钱。但是一直到6月,冯某还没有还钱。于是曾小姐向他索要,可冯某说:“真对不起啊,不是我不想还,而是因为我的钱包及证件丢失了,没有办法还钱啊!”曾小姐听后,相信他是“警察”,应该会主动还钱,就没有再对他提还钱之事。
“脚踏十多只船”疯狂诈骗
冯某就这样通过在不同的QQ群认识人,比如“湖里乒乓球QQ群”、“80分QQ群”、“繁荣乒乓球QQ群”等,然后冒充网警身份来与10来位网友谈恋爱或做朋友,再以种种方法骗财骗色。受害人相信他并借钱给他的理由就是——他是值得信赖的“人民警察”。
2007年年初,冯某通过QQ群乒乓球球友会认识了胡先生,其后冯某自称是石狮市公安局警察,已调到厦门市公安局当网络警察,并被派往省公安厅办理专案,从而骗取胡先生的信任。今年1月,冯某以无活动经费走关系为由,向胡先生借了4000元,至案发前仍未还钱。
2007年5月,冯某通过“繁荣乒乓球QQ群”活动认识了曲先生。2008年1月,冯某以其母亲来厦身上没钱为由,向曲先生借走2000元,后在对方催促下归还了1000元,剩下的1000元则至案发前仍未还。
骗子原是被解聘协警
2008年7月17日,厦门警方根据线索,在厦禾路抓获冯某。冯某因涉嫌招摇诈骗罪被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查,26岁的石狮人冯某曾于2006年在石狮市公安局当过协警,但不到2个月就因为表现差被解聘。
近日,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当前网恋流行,而网络隐蔽性强的特点正好也给了一些爱情骗子搭建了便利平台,因为网恋而受到欺骗与伤害的案例已举不胜举。法官提醒,不要轻信网络中的陌生人,谨防网络诈骗,渴望获得真爱的女性更应加强防范、保护自我。
文/本报记者 郭桂花 实习生 郑芬芬 漫画/朱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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