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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10:17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 秦女士在肯德基就餐喝开水时不慎烫伤了前胸。她以开水太烫,引起纸杯软化为由,将肯德基起诉,索要赔偿近1万元。记者昨天从西城法院获悉,因肯德基无过错,不需要担责。 2008年10月28日上午,秦女士来到肯德基餐厅车公庄丙4号店就餐。 庭审中,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解释说,服务员将开水倒好后,还用塑料杯盖将纸杯盖好,是秦女士与邻桌顾客闲聊,不小心将开水倒在自己身上。在这起意外中,是秦女士自己有过错,肯德基并不存在过错,因此不同意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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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