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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签字致死孕妇案将做司法鉴定

[日期:2008-12-06]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字体: ]
2008年12月06日02:2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 男友拒绝签字导致孕妇死亡案立案10个月后,昨天,朝阳法院组织死者的父母与被告朝阳医院谈话。法院将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将对簿公堂。

  昨日9时,死者李丽云的父母准时到庭,朝阳医院也派出代理人。此前,法庭就朝阳医院对李丽云死亡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委托鉴定。朝阳医院申请由朝阳医学会进行,但李丽云父母反对相关行业鉴定,要求司法机构鉴定。因双方意见不一,按规定,法院先委托朝阳医学会鉴定,如结果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再申请司法鉴定。

  法官公布朝阳医学会的回复,该机构表示因北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有意见,故不再对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据了解,北京市卫生局曾公布:专家一致认为,由于患者未能及时就诊,虽抢救,死亡不可避免。对于朝阳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回复,双方均接受。按规定,本案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一知情人表示,出结果后,庭审就不远了。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因呼吸困难被男友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医院建议剖宫产,肖志军拒绝签字,李丽云和胎儿身亡。今年2月,李丽云的父母将朝阳医院和肖志军诉至法院,索赔121.8万元。肖志军失踪,朝阳医院成惟一被告。

  审理中,李丽云死因被鉴定为妊娠晚期患支气管炎和肺炎,继发重度肺水肿等症状,呼吸衰竭而亡。但父母对鉴定结果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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