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男子功成名就时抛弃同居女友 法院判其付分手费

[日期:2008-11-23] 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作者: [字体: ]
2008年11月23日01:38  华龙网-重庆晚报
男子功成名就时抛弃同居女友法院判其付分手费
同居女上法庭索讨分手费

  在城市女友即所谓“孔雀女”及其家人的扶持下,乡下进城的他成为房产老板即“凤凰男”。功成名就之时,却与其他女人结婚。承诺给前女友40万元分手费,仅付了2万元后,也反悔了。为了拿到剩余的38万元分手费,昔日恋人走上了漫漫诉讼之路……

  11月19日上午,代雪(化名)来到市五中院领取终审判决书。她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好不容易翻到判决书的最后一页,看到判决结果,她终于舒了口气。除了不停地对法官说“谢谢”外,一时竟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后来,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杨勇(化名)来领判决书了吗?”

  女友全家帮助

    民工变身房产老板

  代雪在起诉书中称,杨勇是她的前男友,两人相恋7年多。

  杨勇是贵州一山里的孩子,1968年出生,高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大约2000年,杨勇来到重庆工作,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代雪。代雪是我市某银行职工,当时23岁。2001年10月,他们开始同居。

  “在他创业过程中,我们家前前后后借了近100万元给他。”代雪在一审开庭时称,杨勇做的是建筑方面的生意,创业之初,资金周转不过来,她的家人常常帮他想办法借钱。虽然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代雪一家人早已把他当成自家人。

  渐渐地,杨勇由小建筑商成了房产老板。2005年,他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为800万元,在永川等地都有开发楼盘。

  “他真的成了传说中的‘凤凰男’。”代雪说,跟某些“凤凰男”一样,杨勇也开始动起“换车、换房、换人”的念头。

  换车换房换人

  协议补偿40万元分手费

  成为房产老板后,为了跟身份匹配,杨勇买了宝马车,住房也换成更大的。这些,代雪都支持,而且看到自己的男友有如此成就,她也很高兴。可她没想到,杨勇还动起了“换人”的心思。

  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一直没办结婚手续。2007年,两人再次商量结婚的事,“2月份,他还给我买了结婚戒指。”代雪回忆起那一段让她从幸福一下子跌到低谷的时光。买了结婚戒指后的一天,她给杨勇打电话,却传来他冷冷的声音:“你以后别给我打电话了,我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

  7年的感情,7年的青春……换来这样一句话,代雪悲痛欲绝,无法承受,“我觉得那段时间,我都患上忧郁症了。”还好,在家人的安慰下,她渐渐好起来了。

  原来,杨勇那段时间回了趟老家,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25岁的漂亮姑娘,两人很快在一起,对方还怀上了他的孩子。

  “他主动提出给我一定的补偿。”代雪在一审中说。开始双方商量的是35万元,杨勇主动提出来多给5万,一共补偿她40万元。

  去年6月20日,两人签了一份“分手协议”:两人自2000年10月认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现在因各种原因,两人不能共同生活并结婚,为此,两人经友好协商,特作如下协议:1.现有3套房屋归代雪所有;2.杨勇另承诺补助代雪经济损失40万元,并确定2007年农历春节前支付20万元,2008年8月30日前再支付20万元。

  签协议时,代雪的一亲戚还出面作见证人并签字,杨勇公司的一项目经理作为担保人签字。



[1] [2] 下一页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无业男子冒充刑警分别与三人同居
下一篇:家长闯入学校刺死学生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