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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入室抢劫客户杀死一家三口

[日期:2008-11-22]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字体: ]
 2008年11月22日01:37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汪次安) 韶关南雄市电脑公司一员工,到原来安装过电脑的客户罗某家抢劫,竟残忍杀害一家三口。昨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凶手张熙炳执行了死刑。

  2005年4月1日,南雄市某电脑公司员工张熙炳认为原客户罗某家很有钱,于是决定抢劫罗某。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张熙炳携带橡皮带、水果刀、手套和铁棍等作案工具,来到客户家。当时罗某家中只有罗某的儿子小罗和小罗的外婆谢某两人在家,张谎称自己是来刻录光碟的,于是小罗让他进入家中。

  张熙炳进入电脑房,偷拿圆桌上钱包内的钱时被小罗发现,张熙炳即用铁棍击头、卡脖子、抓头撞墙等方式致小罗晕厥,并把小罗放到床上用被子盖上。随后,张熙炳又将谢某骗入电脑房,在谢某身后用铁棍敲打其头部,用相同的方式致其晕厥,再用橡皮带反绑其双手后,到房屋内搜寻钱财。没找到钱财的张熙炳返回电脑房,看见罗、谢仍在动弹,便用水果刀分别将两人剌死。

  此时,张熙炳考虑到女主人李某要下班回家,便手持水果刀和铁棍躲在电脑房门后守候。李某回家后叫唤小罗,无人应答,便推开电脑房门,张熙炳从门后闪出,用铁棍将李某击倒在地,待李某说出钱财的藏处后,用刀将李某刺死,并劫走了放在床头柜中的2500元和电脑房圆桌上钱包中的100元,然后逃离现场。

  2006年5月16日,张熙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07年2月12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熙炳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9万元。

  案经广东省高院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韶关市法院昨天根据执行命令,对凶手张熙炳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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