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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街上拉横幅声讨他人侮辱妇女

[日期:2008-11-15] 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作者: [字体: ]
2008年11月15日01:58  华龙网-重庆晚报

  自称女友被人QQ骚扰出此下策,律师认为此举可能反而侵权

  “××公司员工唐某上班期间利用网络技术侮辱妇女”,昨下午,高新区软件园金星楼某通信技术公司门口,两名男子拉起一条5米长的横幅。横幅的制造者许力(化名)说,唐某多次通过QQ骚扰他女朋友,为得到一句道歉,他们不得不出此下策。

  女友被人QQ骚扰

  记者昨下午2点45分赶到现场,过往市民正纷纷侧目观看横幅。

  “我也是没办法。”许力告诉记者,他是重庆某高校研究生,相恋三年的女友小诺在广州某医院当护士。11月12日晚,小诺给他打来电话,说有人骚扰她,话音带着哭腔。一问,才知道有个男子通过QQ找她聊天,要找她“耍朋友”,还用一些粗话侮辱她和许力。

  许力向记者展示了小诺和该男子的聊天记录。该男子自称姓唐,一直称“亲戚介绍我跟你耍朋友”、“你家人看不惯你男朋友那猥琐样子”。当小诺说“请你说话礼貌一点”时, 该男子骂道“你可以滚了”。许力说,小诺将该男子删除,但他又多次加她继续说话,并留下了姓名和电话号码。

  “我觉得我作为男友,应该帮她讨个说法。”许力说。

  拉横幅带律师讨说法

  昨日早晨9点40分,许力与5名朋友一起来到该通信技术公司。之前,他们通过上网IP地址和唐某留下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查到了唐某所在的这家公司。他们将来意告诉公司保安,但是保安拒绝他们进入。直到11点,一位40多岁、自称公司领导的杨女士走出来,向他们询问情况,并要走了唐某的姓名和QQ号码说要调查,但进去后再也没露面。

  中午12点该公司下班,许力将杨女士拦在门口。“我们公司是有这个员工,但是他说没这回事。”杨女士说。

  “我带的5个朋友其中一个是律师,我们知道应该怎么维权。”许力说。下午2点半,他们在附近一家彩印店制作了一条5米长的横幅,拉到公司门口,希望逼唐某现身。

  “我的QQ可能被盗了”

  该公司工作人员拨打了110。5分钟后,110民警赶到现场,将许力和该公司领导带到人和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派出所,许力出示了女友小诺与唐某的聊天记录。而该公司负责人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员工对小诺进行过骚扰。经民警协调,直到下午6点多,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将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下午,记者拨通了唐某的手机。唐某称,该QQ号一直是他16岁的侄儿在用,可能是侄儿的恶作剧。然后又说“我的QQ可能被盗了!不是我!”唐某否认他是该公司员工。

  许力说,他和小诺查询过《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有关名誉权的相关法律,将搜集更多证据提起诉讼,“就只想要他认识到错误,对我们说一句对不起。”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认为:拉横幅要名誉权,可能反而侵权。记者 谈露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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