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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军训后死亡家长状告学校

[日期:2008-11-12]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字体: ]
2008年11月12日02:3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15岁的小昊(化名)在入学军训后死亡,因认为校方未向家长通知孩子的病情且救助不及时,小昊父母将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告上法庭,索赔损失46.7万余元。前日,朝阳法院认定学校存在履行管理和保护职责不当,判决其赔偿家长9万元。

  父母 学校存在严重疏忽

  去年9月4日,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小昊军训时突然昏厥,被卫生所诊断可能患低血压等,但未作处理,只是嘱其到医院进一步检查。随行老师未将情况反馈给学校和小昊父母,也未安排他进一步就医。9月6日军训结束返校时,小昊突然丧失意识,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昊的尸检结论显示其由于劳累诱发急性左心室衰竭导致死亡。

  小昊父母认为,儿子第一次昏厥后,学校未安排进一步检查,也未及时通知家长。之后小昊继续军训,导致悲剧发生。学校存在严重疏忽与不负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 已尽救助义务无过错

  庭审中,学校表示,小昊属于特异体质,其死亡系自身发生病变。军训前,小昊及其父母均未向学校提出存在身体不适状况。而在小昊两次昏厥中,老师已带他进行检查、并及时拨打救护电话,将其迅速送往医院,因此,学校不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学校未及时通知家长,亦未做进一步检查,使小昊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机会对子女身体和患病情况进行了解和处置。小昊死亡当天,其乘坐的车内没有老师陪同,无法在小昊发病的第一时间组织救助,属学校履行管理和保护职责不当,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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