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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恶名选9月11日持刀行凶(组图)

[日期:2008-10-20]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字体: ]

程海超作案后在工地上睡着

2008年10月20日02:33  现代快报

  逃跑中又捅伤三人

  程海超在李心禾身上捅了大约五六刀的样子,院子里又出来了几个人,往程海超的方向奔过来。这些人都是值班人员,听见了李心禾的呼救声。

  程海超看见其中的一名男子冲在了前面,程海超想,惊动了这么多人,再继续杀人不太可能了,就想逃跑。冲在前面的这名男子叫刘刚,他来到程海超跟前,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程海超什么也不说,抡起手中的刀,就朝他的脖子上刺来。刘刚本能地抬起右手挡了一下,右手的小拇指立即被划了个大口子。刘刚又顺势一脚,踹在程海超的肚子上,程海超摔倒在地。但程海超在摔倒的过程中,还是在刘刚的肚子上划了一刀。

  听到呼救声的张华也冲了过来,程海超又趁着混乱,在他的胸口捅了两刀,幸亏程海超这时已无心杀人,只想逃命,所以捅得不深。

  看着人渐渐多了起来,程海超胡乱挥舞着手中的刀子,没有一个人再敢上前。程海超再次从东院墙上翻了出去。离开这个“小区”后,程海超一路狂奔,往南逃去。

  当跑了有40多米远的时候,程海超看见路西边有个政府部门的办公点,里面的灯也亮着。程海超心想,如果再到里面去杀死几个人,造成的影响不是更大吗?

  于是,程海超停了下来,拿着刀的右手反背在身后,一脸平静走进了值班室。值班室里大概有三个人,他看见有一个男的站在纱门边离他最近。

  他拉开值班室的纱门,一边往里走,一边说:“刚才那边杀人啦!”这个男的一听,愣了一下,程海超趁着他发愣的一瞬间,举起刀向他刺去。这名男子应急反应能力比较强,当程海超的刀刺过来的时候,他一个侧身,躲了过去。程海超不甘心,拿着刀一通乱刺,男子的脖子终于被刺了一刀,用手挡的时候,胳膊上也被刺伤了。

  作案后在工地上睡着了

  这时,值班室里的其他人赶了过来,程海超怕被抓住,转身就跑。他来到一个工地上,看见了一座空的房子,周围没人,便一头钻了进去,酒精和疲惫让他很快躺在地上睡着了。

  就在程海超睡着的时候,得到报警的公安机关开始搜索行凶者。不久,程海超在工地的空房里落网。警方在东海县温泉度假区管委会大院里提取了10处血迹,其中有部分血迹是程海超所留。而在程海超睡觉的空房里,警方又提取到了一把带有血迹的单刃刀。在这把单刃刀上,警方检出的血样与受害人的基因型混合后基本一致。

  不久,雷鸣和李心禾的尸检报告出来了,雷鸣系被他人用单面刃刺器刺破双肺部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李心禾系被他人用单面刃刺器切割颈部致右侧颈总动脉、静脉断裂大失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刘刚等三人属于轻微伤。

  东海县公安局还委托连云港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作出了司法鉴定,认为程海超是在正常精神状态下作案,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8年6月份,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程海超的辩护人认为,程海超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无前科劣迹,应当从轻判决。法院认为,程海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应予严惩。2008年7月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程海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决程海超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各项费用总计80多万元。

  判决下达不久,程海超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即将作出终审判决。

  程海超终于用残忍的手段,达到了他制造轰动,留下恶名的目的。那么,程海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与受害者并不相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毫无来由地杀人?“我到温泉去作案就是出于报复社会,对自己家庭不满,对生活失去信心。”这句话是程海超自己所总结的原因。

  生在贫穷的家庭

  2008年10月16日,记者来到了程海超的家——东海县驼峰乡程庄村。程海超的家是一个三间平房,有一个大大的院落,院落里溜达着觅食的鸡,到处都是鸡屎。门口的一张小方椅上,放着程海超父母的中午饭,一碗水煮茄子,两张面饼。碗里落满了苍蝇,茄子软软地躺在碗里,被苍蝇肆意叮咬。程海超的父亲坐在门口,时不时端起黑乎乎的碗,喝上一口汤。

  程海超家中唯一的电器是一台21英寸彩色电视机,除了这个家电外,再也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墙壁上贴着几张过期明星的宣传画,上面落满了灰尘。

  家徒四壁。用这个词来形容这个家,实在是最恰当不过了。

  篮球是唯一娱乐

  程海超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出生在1986年的6月份,父母已经40岁了,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在他的邻居和亲友的印象中,程海超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不太和人说话。在家里也不干活,总是一个人烧饭吃。让邻居们印象最深刻的是,程海超喜欢打篮球。但农村是没有篮筐给他投的,于是程海超每天都拍着那只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篮球,在田间小路上一路拍过去,有时候他能从家门口一路拍到东海的县城,然后再拍回来。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程海超出生在这样的苏北农村,似乎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好好学习,将来出人头地,还有一条就是老老实实在外面打工,挣一点钱,回来盖房讨老婆,然后再出去打工。程海超的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后就不去上学了。上学的路断了之后,程海超便和其他人一样出去打工了。

  程海超去的是黑龙江,做的是瓦工,每天15元左右的收入。干了几年后,程海超有了两万多块钱,他回到老家,盖起了房子。现在这个平房就是程海超花钱盖的。盖房子的只有三个人,程海超,他的父亲,还请了一个亲戚。三个人盖了半年,终于把房子盖好了。“自己盖可以省下不少钱。”程海超的哥哥说。

  颠三倒四辩护

  所以,当判决书下来,要程海超赔偿受害人80多万的时候,程海超的家人一点都不吃惊,“你看我们拿什么赔?”他们指指空荡荡的房子耸了耸肩膀说。连云港中院的判决书,现在只有一项得到了执行,那就是程海超的作案刀具被没收了。因为程海超提出了上诉。

  除了法庭上的辩护之外,程海超的家里人也在为他“辩护”。但辩护的观点实在颠三倒四,有时候连他们自己也觉得站不住脚。程海超的姐姐给记者写信,说人不是她弟弟杀的,肯定是有人栽赃陷害,“我弟弟酒量不好,如果真喝那么多酒,还能走得动啊!他在家里无论是否发病,最多才喝一两白酒。”这是她最主要的观点。

  但她的观点连她父亲都说服不了。她父亲一直强调,程海超是精神病,精神病杀人怎么能抓啊。最后,在记者临走的时候,他们全家终于达成了一个一致的观点:程海超是精神病,杀了人是不应该担责的。

  “他在家里经常打我们,你说他是不是精神病。”程海超的父亲说。但是,当程海超的姐姐想要说话的时候,她的父亲就一胳膊抡过去,打在她的胸膛上,“我让你说话!”程海超的父亲恶狠狠地说。 (文中受害者均为化名)

  快报记者 李梦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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