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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食堂禁售扁豆和猪肝

[日期:2008-10-17]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字体: ]
2008年10月17日01:4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佳琳)北京市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和食堂将执行新标准。在高校食堂中常见的扁豆、猪肝等食品被要求不再出售,过夜的米饭、茶叶蛋等亦不能在第二天重新上桌。

  硕士生公寓最多住4人

  新的学生公寓标准对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室内生均面积进行了调整,较旧标准有所降低,但本科生的生均室内使用面积未变。

  新标准要求:学生公寓室内生均使用面积,本(专)科生不少于3平方米,每室4至6人;硕士生不少于4平方米,每室2至4人;博士生不少于6平方米,每室1至3人。而旧标准规定,硕士生应不少于5平方米,每室2至3人;博士生应不少于8平方米,每室1至2人。

  此外,新标准要求公寓加强必要的配套设施,如公寓区要有方便的饮用开水装置,房间内要安装智能限电装置。

  售饭时要戴口罩手套

  扁豆、猪肝和水发产品将退出高校食堂,新标准首次明确指出,上述食物不能出售。

  据悉,新标准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较过去更加细致,要求炊事员售饭时戴口罩手套,且在每天上岗前进行身体晨检,并作记录。出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考虑,新规定要求食堂不出售扁豆、猪肝及水发产品,不出售隔夜的剩饭菜。

  根据市教委的规定,今后北京市各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和食堂要对照新标准进行自查,市教委将对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目前已通过老标准验收合格的31校119栋公寓、36校84个食堂亦要按新标准进行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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