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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控诉.诅咒小偷,尤其是手机小偷

[日期:2007-11-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字体: ]
血泪控诉.诅咒小偷,尤其是手机小偷
我,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的一名贫困学生。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受害者,以上帝的名义,发出最恶毒的诅咒:诅咒那些丧尽天良.无法无天.道德沦丧.专门偷人手机的小偷不得好死,永世不得安生!

我,扣心自问,一生惟谨,从不敢有非分之想!自尊自爱,待人友善,为何今年下半年短短不足两月,竟屡次被那些可恶的小偷洗劫呢?先是为了上课方便,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不出十天,被小偷拿走;再是今天,2007年10月18日,手机落入小偷腰包。我真的好恨,好恨啊。如果将来我有钱了,那倒也罢了,权当是扶贫,可我现在只是一个时时为生活费操心的贫困学子啊!尤其是那些偷手机者,我更要特别诅咒你们:你们偷走的仅仅是财物吗?不,你们还偷走了别人的隐私,以及别人的潜在财富。从这一点说,你们的罪责更大。你们真得就没一点良心了吗?你们可知道,你们这一偷,对别人损失多大吗?那些联系方式,以及一些心灵笔记和一些富有记念意义的留影,都是不可再恢复了的啊!

在这里,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小偷们,不要再让我在车上看到你们,一旦让我发现,我发誓:我一定会争取打断你们的手,让你们再无法作恶。如果我不这样,我枉为世人!

除了诅咒你们之外,我一定还会想法联系其他受害人,我们会向公安.司法机关请求:一定要严惩你们。同时,我也恳求那些有能力帮忙的人们,积极向上反应,争取早日扫除你们这些祸害!恕我直言,你们如此无德,有何面目活在世上!



附:上次我丢自行车时贴的告示:

提示

本人不慎于图书馆前丢失自行车一辆(带锁,自行车价70元,锁20),不知有谁误拿之,却忘了于我处取钥匙。考虑其无匙开锁,实有不便,故本人情愿再将钥匙奉上,以全我之美意!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 *

QQ:258531625 E-mail: zwf-2194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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