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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在宝鸡被如此摆平

[日期:2007-09-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110拒绝出警推说要请示领导 居委会强行毁屋声称为政府办事
凌晨00:10,政府搞拆迁?
《物权法》在陕西竟然行不通?
领导不批准110不出警?

在中国陕西省宝鸡市发生了一起房屋拆迁办以政府名义非法推倒有人居住的居民房屋的恶性事件。
2007-4-19凌晨12:00(00:00am)左右,200多名身份不明人员手持斧头、铁棒、铁刀等突然翻墙入户,用斧头、铁锤砸开金台区群众路一家居民的所有门、窗,强行冲入各个卧室,狂吼着将正在睡梦中的一家三口,包括70多岁的老人、一位妇女和孩子,由床上强行拖下并架出到100多米外的一间漆黑密闭的黑屋内强制“关押”多时。那三个人被抬出时都只穿着一件薄衣裤,光着双脚。与此同时一辆无号牌的重型挖掘机开始强行推倒这家居民住宅的所有围墙,并将所有房子迅速推倒,全部家具、电器、衣物、钱财顷刻被埋在废墟瓦砾中。甚至包括孩子的所有学习用书,家养的狗也被砍成重伤,猫也被砸在屋中。凌晨00:45左右,一位自称是街道房屋拆迁办的人员来到小黑屋并声称:“这是政府的行为,与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只是依照指示办事;家具毁坏了政府会给你们补助几千块钱。”00:50左右,有人喊警察来了,那200多人迅速地四处散去,同时释放了被关押的一家祖孙三代站在被顷刻间彻底砸毁的瓦砾前仍瑟瑟发抖、痛苦流啼 。
当时,附近居民发现了情况并感事态严重时(时间是事发前00:05分左右,和事发时00:10分左右),立即拨打110报警。令人震惊的是,值勤民警听说是当地的拆迁户,立刻说这是政府行为,他们要请示市领导才能出警。无奈之下,他们再打110谎报在被推倒的房屋瓦砾中有16.7万元现金,110值勤民警才被迫出警到现场了解情况,此时已经是00:50左右。
具了解,事发前,这家人并没有接到任何有关人民法院或者政府部门要拆迁的通知甚至口信;在案发前3小时(即4月18日傍晚21点多),拆迁办人员还专门来到这家居民家的马路对面,与房主约好第二天( 即4月19日早上9:00)在这家居民房马路正对面的街道办事处拆迁办公室谈论拆迁事宜。
事发后,这家居民多次到当地的居委会、拆迁办、金台区区委反映情况,但至今为止,相关部门负责人都借口开会等事由不会见;派办事员调解,但仍然坚持这种行为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而拒绝回映此事;派出所和刑警队声称未出现人身伤害而不于立案。市信访办要求金台区委某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但多次约定后仍然不到场,不愿到现场解决问题。至今政府部门未对此事给受害人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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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必需经过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果的由人民法院仲裁,法院的判决书发布后必须送达当事人经过规定时间后才可以由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如开发办、派出所、居委会等都在场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这些拆迁者声称是替政府办事并饶过法院在晚上00:05点进行拆迁并将户主财务掩埋是性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当地的公安派出所就在这家居民屋北面不到80米,居民委员会和武装部就在马路正对面距离20米处。接到110报警而拒绝出警,附近围观居民无奈报假警才勉强出警,有违人民警察的信用和威严。难道出了人命才会出警,那么要警察部门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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