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军妓”制度的始作俑者到底是谁?
闲言碎语:世界“军妓”制度的始作俑者到底是谁?
妓女,一个古老而又颇受非议的职业。史书记载,公元前3000年的古代巴比伦王国就已经有了这个职业,按照当时的法典规定,古巴比伦的每个妇女在其一生当中,必须到“阿佛罗狄特”(爱神)神庙去为至高无上的神当一次“圣娼”。在那个时代里,这种“性的奉献”是神圣而不容推辞和亵渎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娼妓作为一种以出卖肉体换取钱财的职业,越来越成为人类文明史上的一种丑恶现象。但是,作为带有严重政治意向,直接为统治者的军事纷争和国家利益服务服务的“妓女制度”的首次出现,却是发生在公元650年前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并且这个制度还经历了一个由“官妓制度”向“军妓制度”转变的过程,其始作俑者是身为齐恒公“国相”的政治家、军事家、谋略家管仲。
当时的中原大地七国争雄。公元前685年,齐恒公即位主政,任用管仲为相。管仲上台后推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首先是调整国家的劳役地租制度,把由百姓出徭役付地租改为直接交纳实物付地租;同时推广铸铁农具,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还实行由国家把持的“盐铁专卖”制度,直接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当然,为了增加课税而满足国需,管仲还做了一件事,那就是设置“女闾”,也就是中国最早的官办妓院。《齐书》记载:“管仲设女闾三百”。《国语。齐语》有文字曰:“齐有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通国用。管仲相恒公时,立此法,以富国”。所谓“夜合”,也就是男女之间在晚上行男女人伦之事的文雅说法而已。根据历史记载推断,管仲的“女闾”制度比雅典人梭伦创立的国家妓院还要早50年。
管仲在施行“女闾”的同时,还推行了一项“和独”政策,也就是通过国家法律来鼓励婚娶,“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子年十五而嫁”,从而保证国家人口在与各国的战争中不至于大幅度衰减。是时,“中春之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继管仲之后,战国七雄各路诸侯群而效之,“以妓制敌”,“以妓劳军”花样百出。
秦穆公将“女乐”二列送与戎王,戎王“日夜不休,终岁淫纵,卒马多死”。这种“以妓制敌”的美人计最终大获全胜,秦穆公通过妓女的肉体牺牲取得了“并国十二,辟地千里”的军事胜利。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军妓制度”,只不过是把赠送妓女作为一种手段使用于军事谋略的需要而已。
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连年征战,军士离妻别子,军心不稳。勾践为了稳定军心,将一批犯了错误的“有过寡妇”送到前线“劳军”。《吴越春秋》记载:“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看来,越王勾践的这一手“以妓劳军”的做法确实起到了鼓舞士气的作用,而且实实在在的开了“军妓制度”之先河。
其实,“军妓制度”的真正建立,还得“归功”于英姿勃发,雄心进取,拓土开疆的汉武帝刘彻(前156年—前87年)。汉武帝是汉高祖刘邦的曾孙,7岁时被册立为太子,16岁登基,在位五十四年,建立了汉族皇朝最辉煌的功业之一。他的雄才大略、文治武功使汉朝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据《汉书。李陵传》记载:“陵军出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为卒妻”,意思就是把强盗或犯人的老婆押送到军中给士兵当老婆。但是,军队里人多,贼盗的老婆太少,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太大问题,于是,汉武帝改变了越王勾践“以妓劳军”的临时性做法,正式建立了“营妓制度”。《万物原始》中记载:“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这些置身于军营的“营妓”,主要由女性战俘、罪犯妻子、寡妇和女乐工组成,任务是“献伎、呈身、侍宿”,说白了就是现在的“陪唱、陪玩、陪睡”的“三陪”而已。当然,汉武帝刘彻绝不是光为那些拼命搏杀,朝不保夕的士兵着想,他自己也没闲着,这家伙也是个“能三日不食,不可一日无妇”的好色天子,难怪他会想到把“营妓制度”作为军队后勤需要的一件大事来抓,实在是有他自己的原因啊!
写下以上文字,并不是笔者认为历史上的“军妓制度”始建于古代中国是一件什么有“脸面”的事情,而是因为看到《铁血》在最近连续登载了几篇关于日军、德军在二战中设立“慰安妇”的文章,于是,顺便查阅了一些资料,“戏说”一下,供大家消遣而已。作为一种人类发展史上的历史现象,我相信“妓女”这一职业终会淡化于历史的长河,人类肯定会探索出一种最科学、最有利于自身健康发展的两性关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