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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期的(邮1102)挂号收据

[日期:2008-03-02] 来源:集邮博览   作者:刘保林 [字体: ]

      “文化大革命”已经过去几十年,那惊心动魄的日子已渐渐地被人们淡忘了。然而,对“文革”时期遗物的收集,当今却愈来愈热了。“文革”中的邮政单据笔者也藏有一点,其中国内挂号邮件收据几乎大都是以单枚形式存在的,如图1。像图2这样的三连张挂号邮件收据而且每枚各具特色的,我却只有这一件。   

 

带毛主席语录的(邮1102)国内挂号邮件收据,单枚规格(撕掉的部分不记在内)为:48mm x 106mm;全部用红色印刷。在它的上部有一个41mmx12mm的半开口的毛主席语录框,里面印有不同的毛主席语录。在下面41mmx82mm的红色的业务框内,共分五横格,由五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从三连张挂号邮件收据的印刷结构看,它应该是横向印刷的,因为在第068号左侧是沿点划线撕断的。究竟当时是几枚连在一起构成邮政营业用的全张,现在已经难以查证了。   

 

在三联张挂号邮件收据的加盖收寄日戳处清晰地盖有一枚直径为25mm的黑色邮政日戳,显示的时间为“1972.4.6”,它清楚地记载着这些邮件是在“文革”中收寄的。三连张中的各个收据所加盖的邮政日戳是一样的,应属同一批收寄。寄件人都是“孙正公社”,这应该是当时邮政营业员的笔误,正确的写法应该为“孙镇公社”。由此分析,这批信函当属“孙镇公社”寄出的公函,当时的“孙镇公社”行政上隶属于湖北黄冈县路口区。图1中的第065号收据,也印有毛主席语录“拥军爱民”。我们从该收据的印刷版式和邮政日戳的时间“1972.4.6”以及盖戳处的圆珠笔字“孙正公社”判断,此信函应该是与“三连张”的信函同一批寄出的。   

 

再从收件人栏目看,这批信函不是“政治处”就是“专案组”收,笔者据此推测,这4件挂号信函的内容十有八九寄的是“外调函”或“政审函”。因为在“文革”时期,寄给这样的收件人的公务函件,一般以上述内容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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