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9日,中国邮政发行2012-12《明清家具——承具》邮票一套4枚,分别为“明·黄花梨夹头榫平头画案”“清·黄花梨透雕螭纹方桌”“明·黄花梨高束腰石面方香几”和“明·铁梨象纹翘头案”,面值各为1.20元。
承具之承,一般是指承放的意思,多为承托物品的家具,如桌案、香几等,常用于摆放物品或作为工作、用餐的平台。桌与案的功能虽有交叉,但各司其职。桌,日用为常,尤其多用于膳食。而案多与工作相关。几,则是古人坐时依凭的家具。明清时期,中国传统家具已发展到顶峰,其中承具家具工艺精湛,是明清家具的重要组成部分。
邮票(4-1)是“明·黄花梨夹头榫平头画案”,选用珍贵黄花梨为材料制作,贵重华丽。平头案是条案的一种,案面呈长方形,两端方正齐平,四条腿足缩进案面之下。战国、两汉时,案多为矮足、长方形,木制,黑漆上饰纹彩;到唐宋,案向高足发展,出现了平头案、翘头案、书案、画案、经案、供案等。案与桌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桌的腿与面成直角,而案的腿缩进中间,四腿的外侧桌面部分称为“吊头”。

邮票(4-2)是“清·黄花梨透雕螭纹方桌”,雕工精细,腿足外角做出委角线,较为少见。方桌,指桌面四边长度相等呈正方形的桌子,造型各异,丰富多样。尺寸大者可供8人围坐,称为“八仙桌”;尺寸中等的叫“六仙桌”;尺寸小的叫“四仙桌”。

桌,在历史形成上要比案晚,大约始于唐代。到了宋元,桌逐渐摆脱了低矮“几”案的制式,形成了供桌、画桌、书桌、琴桌、酒桌等系列发展的轨迹和方、圆、长、短、大、小、高、矮等形制,但最常见的还是以“八仙桌”和“四仙桌”居多。另外,雕刻在明清家具的制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技法上,阴刻、浮雕、透雕、圆雕都有体现;题材上,尤以吉祥文字图案、花鸟山水纹饰、几何图案、宗教图案居多。这些精湛的雕刻工艺,为明清家具起到了重要的装饰美化作用,至今仍受现代人推崇。
邮票(4-3)图案展现的是“明·黄花梨高束腰石面方香几”。该香几属于传统形制,设计巧妙,造型优美。

几,是古人设在座侧,以便凭倚的家具,其基本构造简单,一般是在几面下面的两端安足。与案不同的是,案是用来置物,几则用来凭靠,后演变为香几、炕几、茶几等。邮票中的香几,是焚香祈福承放香炉的家具,属于高足“几”,形制上多采用曲线形结构,腿足多为三弯腿形式,下踩托泥,外形婉曲流畅。
香几不论在室内或室外,多居中安放,不依不傍,易于观赏。焚香原本就是中国古人祭祀礼仪的重要仪式之一,香几在清代以前就十分流行。到唐宋,已经演变成为日常生活组成的一部分,焚香置炉的“香几”也成为庭室摆设的必备承具。
香几的使用往往成对,且不专为焚香所用,如摆放各种陈设、百玩之类。从明代绘画中可以见到,当时的香几已经兼有茶几的功能。到了清代,茶几从香几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新品种。茶几比较矮,可以做成两层式。但与现代不同的是,清代的茶几一般较少单独摆放,而是置于一对扶手椅之间,并与扶手椅成套摆放于厅堂两侧。
邮票(4-4)是“明·铁梨象纹翘头案”。此案凝重雄伟,气度非凡,对研究明代家具具有重要价值。翘头案是条案的一种,呈长方形,案面两端向外上方翘起,下有牙板,多摆放在厅堂正中或在祭拜场所用来陈放法器供物。

平头案有宽有窄,有的长宽比例不大。而翘头案绝大多数都是长条形,因其案面两端装有翘起的“飞角”而得名。明清时期的翘头案大多没有挡板,并施加精美的镂空雕刻。在形制上,明式的条案窄长,以线条装饰为主;清式的条案较宽,多以吉祥图案、福寿家具纹样等装饰。
条案是礼仪性很强的家具,陈设非常灵活,明清时人们常常将其置于正厅,上配中堂,前配方桌和对椅;侧间设案时多位于窗前或山墙,上置花瓶、座钟、梳妆用具等;书斋、画室、闺阁、佛堂等高雅场所,则多摆放文具、书函、画轴、字帖、香薰、拂尘等。
作者:周岐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