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保护消费者权益》邮票“3.15”发行

[日期:2014-03-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信息来源:《中国集邮报》

    配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实施20周年和新《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中国邮政定于3月15日发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特种邮票1套2枚,图案名称分别为公平公正、保护权益。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应运而生,不断深入,并纳入法制轨道。这不仅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完善,也使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在消费生活中得到了保障。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新《消法》,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秉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进行了重要完善。

    邮票从两个方面图解了消费者权益的内涵与外延,表明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公共的约定和共认的规范,同时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邮票第一图以消费者协会会徽及天平为主要元素,突出表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依据,其目标为构建和谐友好、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第二图用一双手托举起代表“衣、食、住、行”的四个图标,寓意消费者权益得到了广泛全面的保护,惠及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整个邮票画面简洁明快,色调清新、生动。该套邮票由中央美术学院何浩设计,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印制。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罗塞蒂画作《潘多拉》苏富比上拍:有望创纪录
下一篇:《保护消费者权益》特种邮票清晰大图欣赏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