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08日 08:1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通讯员张海鸥)以中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名,男子朱某和吴某诈骗48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2010年2月,朱某租下海淀香山南路魏家村某房间,自己做电话销售的老板。同时,朱某还雇用了吴某做话务员。朱某从网上花1000元购买了3000多条个人信息,包含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之后二人通过电话进行推销,冒充北京收藏品发行协会工作人员,称经过抽奖产生了100名幸运顾客,赠送免费的大礼包,大礼包包括一套建党90周年999纯金纪念金币原价6780元或者一套亚运999纯银纪念银条原价1680元。如果顾客要的话,只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可。
据检方介绍,这套所谓的金币和银条是朱某从互联网上分别以每套400元和120元的价格购买的。纪念币其实都是铜的。而朱某通过电话销售的方式,诈骗张某等人共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