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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柏魁律师称展品真假未定

[日期:2012-03-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2年03月19日 12:1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3月19日电 (记者 张中江)备受关注的故宫展品被盗案19日上午一审宣判,石柏魁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对于这个结果,其辩护律师黄长勇表示还要征求当事人意见,决定是否上诉。他还重申了此前曾表达的观点,即故宫不是法律规定的加重情节的犯罪地点,几件丢失的展品真假没有定论,价值还值得商榷。

  2011年5月8日,石柏魁从北京故宫博物院内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展品9件。案件发生后,引发外界高度关注,北京故宫博物院的安保水平由此受到质疑。

  19日上午,被媒体称为“故宫大盗”的石柏魁出庭,站立到“被告人”席位上。法庭判决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整个过程中,身形瘦小的石柏魁表情平静, 没有发言机会。

  宣判结束后,现场记者蜂拥而上,向控辩双方发问。

  对判决书中所提的“投保金额有一定参考意义”,石柏魁的辩护律师黄长勇并不认同。他表示,丢失的这几件展品无法认定真假,是真的艺术品还是仿制品都没有定论。其价值是否达到了定罪数额,还值得商榷。

  本案另一个焦点是在国家级文保单位内盗窃,是否应从重量刑。对此,黄长勇表示,故宫不是法律规定的加重情节的犯罪地点,展品也不是法律规定的加重的被盗物品。

  他重申了此前曾表达过的观点,“故宫被盗和普通的溜门撬锁的盗窃案没有什么区别”。

  石柏魁一审获刑13年,与其辩护团队在此前庭审时主张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距较远。当被问及是否会选择上诉,黄长勇表示,还要征求当事人意见之后才能决定。对于这个一审判决结果,他也表示此前曾考虑到会有这种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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