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邮票托人保管 遭水浸泡损失严重

[日期:2011-11-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1年11月11日 10:4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读者李先生向本报打来电话说:今年上半年我岳父到美国去帮忙带小孩,临走前,他将几十年来收藏的大量珍贵邮票交给好朋友代为保管。可是由于朋友楼上住户家中的水管冻裂,水流至朋友家中,使我岳父的邮票严重受损。回国后,岳父要求朋友赔偿,但朋友拒绝,请问该怎么办?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律师答复: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你岳父将邮票交给朋友保管,双方对于保管费没有约定,应认定为无偿保管。邮票的毁损是因为楼上住户水管被冻裂引起,这是无法预见到的,其主观上没有过失,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李广军)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龙年生肖纪念章发行
下一篇:艺术授权:艺术品三级市场大爆发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