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盗墓贼挖古坟被刑拘 4件文物被重归古墓

[日期:2011-09-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1年09月04日 11: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官方微博

被追回的文物
 被追回的文物

  ●4件文物包括:墓阙2通,香炉1件,石柱灯台1件,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物、艺术价值

  ●文管部门表示,这些文物属于晚清,且不是重点保护的文物,故进行文物还原,重归古墓

  19日上午,合江县凤鸣镇瓦尧村二社村民饶松(化名)高兴地从民警和文管人员手中接过其祖坟被盗的文物。13日凌晨,凤鸣镇派出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击,在案发现场10公里外抓获两名盗墓贼,挡获文物四件。目前,在合江文物

  部门的指导下,饶家后人已经及时将被盗文物运回并复原到其祖坟上。

  围追堵截盗墓贼挖人祖坟被抓

  “有人挖了我家的祖坟,现在开着一辆农用车跑了。”13日凌晨1点过,凤鸣镇派出所接到瓦尧村打来的报警电话后,立即出警进行追捕。大约1个多小时后,在村民和警方的围追堵截下,两名嫌疑人在距离案发10公里的地方被抓获。

  民警在对两人驾驶的农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厢内的确装载了一些雕刻有字样的石头。

  因为涉及文物鉴定,警方立即与合江文物保护管理所进行了联系。经文管工作人员鉴定,这些文物分别是墓阙2通,香炉1件,石柱灯台1件,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物、艺术价值。

  完璧归赵四件清末文物被归还

  合江文管部门通过查看被盗现场和搜集普查资料发现,这处墓葬是合江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的文物点,是清光绪二十九年修建的饶氏家族墓葬。墓阙雕刻精美,是墓主人身份的象征;香炉、石柱灯台等是其后人祭奠祖先时需用的物件。

  文管部门表示,这些文物属于清朝晚期,距今时间不算太长,饶家根据族谱等资料可证明该墓的确系其祖坟。另一方面,这些文物也不是重点保护的文物,所以文管部门已经指导饶家后人进行文物还原,重归古墓。目前,警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和罚款处理。

  文/图 贾雨田 本报记者 周亚强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黄肠题凑让珍贵文物幸免于难
下一篇:当代书法市场凸显价值潜力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