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抄,不是艺术创作
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说,周长江认为,画照片一般是寻找一种造型的依据或参照,图像的采纳只是一个手段,目的还在于是否有主观创作。
艺术评论家朱其向记者坦言,早就听说时下有些画家所谓的创作就是对着照片描,他们还自认为在学西方的照相写实主义、新表现主义,其实是艺术史没学好。“哪个大师利用照片创作时不是在现成形象上加上了新的艺术语言或形式风格。”朱其说,比如美国波普艺术发起人安迪·沃霍尔颇具代表性的丝网版画《玛丽莲·梦露》,是在电影剧照的基础上创作的,但版画呈现的效果色块对比强烈,复杂的色彩通过高度的概括、取舍、归纳而变得简练。就连自言“我的主要目的是把摄影的信息翻译成绘画的信息”的照相写实主义画家克洛斯,创作肖像绘画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他选取极高精度的相片放大为一幅油画后,将人物脸上的皮肤纹理、胡须茬、雀斑等一一重新描绘,作品的表现力则要远远超过相片。
周长江认为,即便是利用照片,在绘画过程中也是很容易体现素描、色彩等基本功的。他以印象派画家德加非常善于用照片为例,他的代表作品《在练习格斗的斯巴达少女》等,都是画家先利用相机拍下刹那间的舞蹈动作,然后再创作;但经过艺术眼光的筛选和加工,最终出来的作品无论构图、造型、颜色、光影效果都与照片大不相同。
描照片,泯灭创造力
事实上,绘画抄袭、偷窃于摄影的做法并不罕见。朱其向记者透露,国内版权意识不强,即便有人知道自己的摄影作品被剽窃也不会去告发。我国现有法律似乎也没有认定公开发表多少年的摄影作品可以被画家使用,作者在世的摄影作品到底可不可以拿来利用。
相比之下,国外在“艺术家使用照片创作”上有严格界定。2008年初,美国艺术家舍帕德·费尔利为奥巴马创作了一幅海报,取名“希望”。海报面世后迅速走红,并随即成为奥巴马竞选的有力标志,广泛出现在他的演讲、宣传场合。然而正因为这一名声大噪的海报,费尔雷近期惹上了官司,缘由是美联社称“希望”的创作原型是该媒体记者加西亚于2006年为奥巴马拍摄的一张单人特写照片,费尔雷不注来源、不付费用使用照片的做法构成侵权。费尔雷为了证明自己的创作是在法律允许的“合理使用”范围内,曾谎称自己的创作来源于加西亚在同一场合拍摄的另一张奥巴马与演员乔治·克鲁尼的合照,并对该照进行了非常大的改动。但最终费尔雷未能逃脱责任,于日前公开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存在不当行为”。
即便是公开承认的“拿来主义”者——当下大部分油画家都在利用照片,创作中频繁借鉴新闻报刊上发表的、网络上的或者经典的摄影作品,其过高的密度和创作比例也足以令业内人士担忧。朱其指出,在一些收藏家的鼓励下,有些临摹照片的画出来后,偶然在商业上取得巨大成功,有人就将其等同于在艺术上登峰造极。
于是,人们纷纷模仿、走捷径,其中也有描得很好的作品,但没有灵性只是充满了匠气。“就连美院教学时,学生也不愿出去写生,拍个照片回来照着画。”长此以往,艺术家的创造力、想象力都将渐渐萎缩。绘画本质是在表达一种精神,应该将直接的体验转变为画面。这一点,西方20世纪初立体主义、抽象绘画出现的时候已经讨论过,而方增先等画坛先辈也曾在不同的场合提出过,千万不要把相机替代速描本,这对艺术家个人来说是十分危险的,对中国当代美术发展也有害无益。(李婷)
